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河源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準辦事指南(試行)》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各有關企業:
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審批權限調整至地級市主管部門的通知》(粵建許函〔2024〕4號)的規定,自2024年1月8日起,由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實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審批權限已調整至各設區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東莞、中山參照設區地級市執行)。現將《河源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準辦事指南(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審批權限調整至地級市主管部門的通知》(粵建許函〔2024〕4號)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1: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將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審批權限調整至地級市主管部門的通知.pdf
附件2:河源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核準辦事指南(試行).wps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