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7日,《河源市發展先進材料產業若干政策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政策措施》)正式印發,于2023年3月30日開始實施,有效期3年。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市第八次黨代會提出大力實施產業興市行動,打造生態經濟發展新標桿的戰略部署,明確了在“十四五”時期,聚焦培育百億級先進材料等產業的戰略目標。2022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出臺培育先進材料產業集群發展政策措施”并被納入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為全面貫徹落實省、市決策部署,推動各類生產要素向先進材料產業集聚,著力引進一批行業領軍企業、核心配套企業,持續擴大我市先進材料產業規模,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政策措施》。
二、主要內容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七個方面內容,主要包括:支持對象、要素保障、創新驅動獎勵、企業貢獻獎勵、降低融資成本、企業人才獎勵、政策期限。
第一項為支持對象。主要明確了產業界定范圍和落戶我市項目每畝工業用地在投資強度、產出密度、稅收強度等方面的滿足我市產業園工業項目準入指標現行指導標準要求。
第二項為要素保障。落實《促進產業有序轉移自然資源支持方案》(粵自然資發﹝2022﹞13號)有關政策措施,保障用地指標;在不低于現行有效基準地價的前提下按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地價優惠并依法出讓;爭取由省層面配置用林指標;在不影響全市能耗強度下降基本目標完成的前提下,優先統籌安排能耗指標。
第三項為創新驅動。支持企業實施創新驅動,實施創新驅動獎勵政策,貫徹《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號)有關政策措施。
第四項為企業貢獻獎勵。對新落戶投產先進材料行業企業,自投產第二年起,年產值達到1億元以上,且同比增長50%以上(含)的,給予企業資金獎勵,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第五項為降低融資成本。鼓勵各銀行機構用好央行低成本政策資金,降低企業貸款利率,確保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不高于人民幣各項貸款加權平均利率。
第六項為企業人才獎勵。貫徹落實《河源市高層次人才計劃》(河委辦發﹝2023﹞1號)有關政策,按評定程序評選制造業高層次人才,發放生活補貼。
第七項為政策期限。明確了用地保障政策按照粵自然資發﹝2022﹞13號文規定期限執行,創新驅動獎勵按照河府〔2019〕63號文規定期限執行,企業人才獎勵按照河委辦發﹝2023﹞1號文規定期限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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