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5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印發《河源市建筑企業獎勵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于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據
為支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推動企業晉升資質、打造優質工程、提升建筑業總產值等獎勵政策落到實處,根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河源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河府〔2020〕56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實施細則》。
二、主要內容
本《實施細則》由兩個部分組成,分別是獎勵項目情況、獎勵資金來源及申報時間。
(一)獎勵項目情況。一是建筑業企業晉升資質獎勵;二是企業“走出去”產值和提升產值的獎勵;三是工程質量獎勵。每個獎勵項目按照獎勵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和申報程序四方面內容進行明確。
(二)獎勵資金來源及申報時間。一是資金來源,根據《實施意見》規定,除第3條工程質量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外,建筑業企業晉升資質和引進企業獎勵、企業“走出去”產值和提升產值的獎勵由企業注冊地縣(區)政府(管委會)財政承擔。二是申報時間,企業每年4月底前申報,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于5月底審核完,并對年初預算專項獎勵資金提出分配使用方案,按程序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送同級政府(管委會)審批執行。
三、主要特點
《實施細則》中對獎勵項目、獎勵依據、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和申報時間等予以明確,有利于企業自主申報,將獎勵政策落實到位,從而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助推企業做大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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