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引導和激勵河源市企業追求卓越績效,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促進河源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市政府決定開展第二屆河源市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河源市政府質量獎”是河源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全市最高質量榮譽,授予在質量管理和運營績效上成績突出、具有顯著的行業示范帶動作用、對我市質量建設作出積極貢獻的企業。依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印發河源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河府〔2021〕34號,詳見附件1)文件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8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報對象及條件
(一)在河源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滿3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組織;
(二)符合國家、省和市的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范圍的應取得有關證照;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或其他先進管理模式,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四)產品、服務、工程、環保質量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在近3年國家、省或市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嚴重不合格記錄,最近3年沒有消費者重大投訴,建設工程零質量事故;
(五)大型企業或盈利性組織經濟效益好,其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省內同行業前列,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中小型企業經濟效益良好,其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非盈利性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并獲得主管部門或市行業協會推薦;
(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近3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事故,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知識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稅收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
三、評審原則
(一)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堅持自愿申報,不向申報企業收費,不搞終身制的原則。
(二)評審標準按照《河源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詳見附件5)和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詳見附件6)或其他先進管理模式執行。
四、申報表格及相關材料
請各申報企業如實填寫《河源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材料》(附件2),含企業簡介(3000字以內)和企業2020年度自我評價報告(3萬字以內)(下載網址:http://cms.heyuan.gov.cn/api/material/attachment/view/32865)。使用的數據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
五、申報的有關要求
(一)請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積極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申報,并對有意向申報的企業按照申報條件對其材料進行初審,出具推薦意見。
(二)申報表、企業簡介和自評報告中所涉及運營績效的數據、資質應有相關證明材料,企業不得弄虛作假。
(三)申報企業須簽署《申報組織特別聲明》并加蓋公章隨申報表一并提交。
(四)申報表中所屬行業及規模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詳見附件4)和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詳見附件3)準確填寫。
(五)需提供經營收入、利稅總額或總資產貢獻率等經營指標之一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前列的證明材料,可為主管單位證明、協會推薦函或第三方調查材料等。申報單位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六)請各申報企業于2021年11月18日前將申報材料與證明材料一并裝訂成冊一式四份及word電子文檔的刻錄光盤一份報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科(聯系人:陳先生,聯系方式:3279911),逾期不再受理。
河源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領導小組秘書處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1、《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修訂印發河源市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河府〔2021〕34號).pdf
3、 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docx
4、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pdf
6、 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