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2022-003
河住建通〔2022〕5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有關部門: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推動全市上下牢固樹立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的紅線意識,進一步明確全市村鎮建筑施工領域屬地、行業和綜合監管職責,實現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事故大幅度壓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實施意見》(建村〔2014〕21號)、《關于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建質〔2004〕216號)、《關于切實加強農房建設質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村〔2016〕280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強和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20〕7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限額的通知》及《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關于印發河源市農村違法占用耕地建房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河府辦函〔2020〕37號)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習近平總書記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安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多次強調,“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當前,村鎮建設工程誘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因素多,安全監管難度大,任務艱巨繁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以及各建筑施工主體責任單位要充分認清建設工程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關系到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關系到社會穩定發展大局,堅決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上來,統一到市委市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上來,始終把建設安全管理這一重任扛在肩上,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
二、明確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一)限額以上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對于建設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稱限額以上工程),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督管理。
(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對于建設工程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或者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稱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城管綜合執法部門應聯合鎮政府、街道辦建立日常聯動機制,加強對限額以下工程的管理,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督促項目建設的各方主體從嚴從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建立網格化管理體系,加強日常質量安全巡查,真正把管理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確保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的質量和施工安全。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要加強對限額以下小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指導,并督促依法辦理手續。
(三)農村自建房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根據《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農村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房屋,建筑總面積不得超過350平方米,建筑層數不得超過三層半。對于村民建房,市、縣(含區,下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村民建房活動的安全及質量監督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要加強對村民建房安全質量進行現場指導和檢查。
(四)農業設施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對于設施農用地上農業生產中直接用于作物種植和畜禽水產養殖的設施,分為生產設施以及與生產直接關聯的輔助設施。其中,作物種植設施包括作物種植(工廠化栽培)、育苗育種大棚、日光溫室、連棟溫室、灌溉水渠(溝、管)、場內道路等生產設施,為生產服務的看護房、水肥一體化灌溉及水泵配電等必要的管理用房、檢驗檢疫監測、病蟲害防控、農資農機具存放及維修場所,以及與作物生產直接關聯的烘干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副產物處理等輔助設施;畜禽水產養殖設施包括畜禽舍、水產養殖設施池塘、工廠化養殖車間、進排水渠道、場區內通道、綠化隔離帶等養殖設施,與養殖生產直接關聯的飼料存儲、糞污處置、尾水處理、疫病防控、檢驗檢疫、消洗轉運、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生物質有機肥料生產、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以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輔助設施。市、縣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要按職能將設施農業用地及設施建設、經營行為等納入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和日常監督檢查范圍,對轄區內的設施農業用地逐宗進行備案審查、實地核查及日常監管。農業設施建設多層建筑的,須符合建設安全、生物防疫、生態環保等要求,并在用地協議中載明通過建設工程監理等方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鄉鎮人民政府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負責監督經營者按照協議約定具體實施農業設施建設,要加強對農業設施建設質量安全的現場指導和檢查。
(五)其他行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職責
包括鐵路、交通、水利、民航、電力、通信等專業建設工程。市、縣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通信設施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縣交通運輸部門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縣水務部門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有關工作。市、縣農業農村部門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市、縣文廣旅體部門指導監督文化、旅游、體育及廣播基礎設施建設相關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市、縣林業部門負責林業行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負責本行業各類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指導。
(六)加強違法建設的查處
市、縣城管綜合執法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能對應當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但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進行查處。
市、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能對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要責令限期拆除;對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以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臨時建設工程,要責令限期拆除。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按職能對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外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要責令限期拆除;對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以及臨時建筑物、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臨時建設工程,要責令限期拆除。
市、縣級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及鄉鎮人民政府要按職能對逾期未完成用地備案和上圖入庫,擅自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發展設施農業、改變或擴大設施農業用地范圍,以及擅自或變相在設施農業用地上進行非農建設的,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市、縣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對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管理和宅基地違法用地查處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宅基地違法用地的查處,對于在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要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三、規范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流程
實施“建筑施工領域質量安全監管一張表全流程管理”制度,落實日常檢查巡查“五個必查”(即:資質必查、協議必查、承諾必查、現場必查、整改必查),將安全監管貫穿村鎮建筑施工全過程。通過壓實各級責任和消除監管盲區,確保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可控。
(一)農村自建房的質量安全監管流程
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村民建房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對于符合政策要求的村民建房,在獲得建房審批手續后,要定期進行現場指導和檢查,填寫《河源市村鎮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情況記錄表》(以下簡稱《記錄表》,詳見附件)。開工前,鄉鎮人民政府會同村(居)對施工方施工資質或培訓證明進行查驗,入戶進行安全告知和教育,要求村民出具一份安全協議、一份安全承諾書,督促施工方組織開工前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過程中,村(居)應加強日常巡查,對施工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提醒,并對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進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每周不少于一次;鄉鎮人民政府會同村(居)必須對施工現場至少進行3次(基礎、主體、裝飾裝修)質量安全檢查,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施工機(器)械,臨時用電、施工人員安全防護等,并填寫《記錄表》,對于發現的問題隱患督促落實整改,形成閉環。《記錄表》一式兩份,一份由村民自行保管,一份由鄉鎮人民政府留存備查。
(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流程
限額以下小型工程建設方必須取得規劃批準文件方可開工。建設方要切實履行工程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加強對勘察、設計、采購和施工質量安全的過程控制和驗收管理,嚴格執行有關工程建設標準,保證合理的工期和造價。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限額以下小型工程質量安全全過程監管,對于限額以下建筑工程獲得規劃建設許可后,要定期進行現場指導和檢查,填寫《記錄表》。開工前,鄉鎮人民政府要審查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資質或培訓證明,明確審查意見,對建設方進行安全告知和教育,要求建設方出具一份安全協議、一份安全承諾書,督促施工方組織開工前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過程中,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對施工現場至少進行3次(基礎、主體、裝飾裝修)質量安全檢查,并填寫《記錄表》,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督促施工方和建設方落實整改,確保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方可繼續施工。《記錄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方留存,一份由鄉鎮人民政府留存備查。
其他限額以下小型工程的質量安全監管參照進行。
(三)限額以上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流程
限額以上工程建設方(業主)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向屬地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需加強排查和檢查,督促工程建設方(業主)依法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屬地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職責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質量安全監管。
四、工作要求
(一)壓實各級責任。各鄉鎮(街道)鎮長(主任)作為本轄區內村鎮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親自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區分農村建房、工業企業零星工程、政府投資項目,分別明確一名黨政領導掛帥,整合村鎮建設相關管理機構、村居力量,組建巡查監管隊伍,完善監管網格,明確工作職責,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壓實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網格責任,切實壓降建筑施工領域安全事故。市縣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 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督促指導考核,推動鄉鎮部門認真履職,加強村鎮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監管。
(二)增強管理力量。加強鄉鎮一級的村鎮建設管理,充實建設管理人員,通過招聘或購買服務,每個鄉鎮(街道)配備不少于2名專職管理人員,要選拔具有一定學歷學識的建設技術人員作為管理人才,提高村鎮建設管理人員專業性。對于優秀的聘用人員,可提供未來由合同工轉為正式編制員工并有一定的提拔上升渠道,盡可能留住優秀建設管理人才。鼓勵以村民小組為單位設置規劃建設協管員(報建員),負責收集整理村民對本村規劃建設意見,協助村民辦理農房報建。
(三)強化問題整改。要切實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對于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迅速督促整改落實到位;對于問題嚴重一時解決不了的,要及時上報,要求停工并限期整改,做到問題不解決不允許施工;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堅決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加強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村鎮建設管理人員的培訓力度,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系統傳授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法律知識、管理知識和技術標準,盡快提高理論和業務素質,著力打造一支高質量高素質的村鎮人才技術管理隊伍。要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加強對群眾、各建設主體的抗震、抗風等防災知識普及和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工程質量安全意識,自覺接受政府部門的監督管理,主動采取規范的施工安全措施,將災害損失控制降低在最低限度。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開始實施,2027年3月1日失效。
附件:河源市村鎮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監管情況記錄表(樣表).docx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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