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電力是國民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保障的要素,完善的電網體系是我市電力系統安全有序運行有力保障,鑒于“十二五”期間市政府出臺的《關于實施電網建設綠色通道的通知》(河府〔2011〕132號)、《關于修訂印發河源市加快電網工程建設激勵辦法的通知》(河府辦〔2011〕79號)已經失效,為進一步加快我市“十三五”期間電網建設步伐,及時解決當前電網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構建全市安全可靠的電力保障體系,促進全市經濟社會更好更快發展,根據《廣東省電力建設若干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3號)的要求,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結合工作實際,在整合我市“十二五”期間出臺2個政策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電力建設若干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03號)。
三、主要內容
《意見》共分三部分。包括工作目標、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以及附件年度縣(區)電網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評分表。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標。2018—2020年全市電網建設與改造總投資人民幣30.2億元,全市新增建設110千伏及以上公用變電站數量11座(新增變電容量2047兆伏安,新增線路981.5千米),10千伏線路200回。第二部分是工作要求。建立高效工作機制、落實規劃銜接與控制、創新項目審批方式、保障電網設施安全、嚴格執行補償政策。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項目責任制、保障配套財政資金、實行工作激勵制度。
四、征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已征求并部分采納了22個相關單位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的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法制局審查(河法函〔2017〕158號),并經七屆3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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