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政策解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提升農機裝備水平的通知》和省委“1310”具體部署、推進“百千萬工程”有關工作要求,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提升機械化生產和農機作業防災救災應急能力,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河源市農業農村局印發了《河源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實施意見》對標《廣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加快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實施意見》(粵農農規〔2024〕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發展實際,提出到2027年,全市培育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6個以上,縣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12個以上。
在全市范圍內培育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揮高效、主導產業各環節機械化全覆蓋、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生產區域各鄉鎮全覆蓋的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網。
二、培育要求
(一)區域農機服務中心規劃布局
統籌考慮產業、區域、災情、地形等多種因素,著眼于提升區域機械化生產和防災減災能力進行合理規劃建設布局。原則上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服務半徑需覆蓋所在縣區所有鄉鎮及鄰近縣2個以上鄉鎮。
(二)主體參與建設運營
重點培育支持省級“全程機械化+綜合農事”服務聯合體、省級以上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農機作業服務公司、農機應急作業服務隊以及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遴選認定。支持鼓勵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開展“1+N+X”服務模式,即1個主體帶動N個相關主體聯合參與,開展X項全程機械化和綜合農事服務。
(三)強化裝備隊伍保障
支持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合理配置“平急兩用”的機械化生產和應急機具,加裝北斗定位、作業監測等智能化裝備,提高農業生產和應急機具保障能力。
加強機具庫棚和維修點設施建設,建優建強“平急兩用”農機作業隊伍,加大對農機使用一線“土專家”的培育和使用力度。
(四)增強應急救災能力
充分用好農業防災救災資金,支持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組建常態化農機應急作業服務隊,開展農機防災救災應急作業。
鼓勵服務隊在自愿的基礎上納入農機統一調度系統,接受農業農村部門的統一調度,參加應急救災行動。
支持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開展應急防災救災跨區支援,支持把區域農機服務中心作為農機技術力量下鄉巡回服務指導的重點。
(五)運行機制
對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培育發展提出了管理制度、作業服務技術、服務收費等運營管理制度規范要求。
鼓勵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通過信息化管理手段,開展生產托管、跨區作業等多種服務模式,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
支持符合條件的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通過承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相關項目,提升經營能力和水平。
用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爭取專項債、農機貸款、農機保險等金融扶持等措施。
(二)規范認定管理
統一規范市級、縣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名稱、制式要求,提出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動態分級管理要求等。
(三)宣傳示范帶動
對各縣區培育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過程中宣傳示范帶動工作提出相應的工作要求。
(四)加強管理服務
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組織對自愿申報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主體進行競爭性遴選認定,認定條件、程序、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對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的建設指導,對區域農機服務中心運營主體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工作責任、需要退出認定范圍的,也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明確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及其運營組織與其他各類農業生產經營主體一樣,都是市場的平等參與者,均可在所在區域內、外開展農機作業服務。
四、公開遴選認定程序
(一)組織申報
區域農機服務中心申報以服務主體自愿為原則。
市農業農村局組織申報、遴選和認定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
各縣區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申報、遴選和認定縣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
(二)擇優推薦
各縣區按照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培育標準做好申報主體材料審核、遴選推薦工作。
(三)專家評審
明確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專家評審程序、評審結果等。
(四)公示公布
明確擬認定為市級區域農機服務中心和提升發展主體名單的公示程序要求及公布方式。
政策原文:http://www.sy824.com/bmjy/hysnyncj/zwgk/content/post_602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