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務局關于印發河源市水務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的通知
HBG-2023-001
河水辦〔2023〕2號
各縣區水務局,江東新區行政綜合執法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通知》(粵府〔2022〕9 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 (粵府辦〔2022〕7 號)《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方案》(河府辦〔2022〕33號),我局制定了《河源市水務局行政執法減免責清單》(以下簡稱《清單》),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清單》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河源市水務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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