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5日,市公積金中心印發《河源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準入及退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目前,本市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以下簡稱承辦銀行)共有6家,包括建設銀行河源市分行、工商銀行河源分行、農業銀行河源分行、中國銀行河源分行、河源農商行、連平農商行。近年來,市公積金中心陸續收到其他商業銀行申請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但由于公積金存量較少、業務體量較小,現有6家承辦銀行業務量尚不充裕,新增承辦銀行將增加資金流動性風險。已準入的銀行中,個別承辦銀行準入后積極性不高,未充分發揮作用。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的資金安全和服務水平,提高承辦銀行質量,增強準入后的積極性,建立能進能出管理機制,需制定住房公積金業務承辦銀行準入及退出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10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修訂部分文件的決定》(粵府〔2019〕10號)。
三、主要內容
本辦法共四章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總則。明確制定依據、目標和承辦銀行的業務承辦范圍包括歸集、提取、貸款業務。承辦銀行由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管委會)審議確定、承辦銀行數量及本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余額掛鉤。
(二)準入。商業銀行申請承辦住房公積金業務時應核實商業銀行資質是否合法,是否守法經營,是否具備承辦公積金歸集、提取、貸款業務等條件。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準入程序,由商業銀行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市公積金中心受理后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資料審核和考察,考察后報請市公積金管委會審議批準,由市公積金中心與承辦銀行簽訂委托協議。
(三)退出。規定年度綜合評估被評定為E級(評估得分低于60分)的承辦銀行需進行整改,并暫停其新增住房公積金業務直至整改完成。明確退出情形包括主動要求退出、不再具備承辦條件、連續二年綜合評估被評定為E級、發生違規違紀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等四種情形。
(四)附則。本辦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實施,至2027年5月14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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