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監〔2019〕304號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申報兌現
2018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
(第一批)的通知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局直屬各分局:
為貫徹落實《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扎實推進知識產權戰略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河府〔2016〕16號)(下簡稱《實施意見》)、《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6〕49號)(下簡稱《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現就政策兌現2018年度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第一批)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材料
(一)國內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資助,發明專利年費資助,國外發明專利授權資助的申報。(依據:《實施意見》第三點第1條)
1.申報范圍: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以本市行政區域內地址申請專利的單位和個人(以申請人地址為依據)獲得授權的國內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國外發明專利;發明專利授權年費資助。資助涉及的專利具有多個權利人必須是第一權利人。
(1)國內授權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后每件資助1000元、外觀設計授權后每件資助300
元。(國內授權的發明專利資助申請待新的資助政策制定后另行通知。)
(2)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獲得美國、日本、歐盟等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資助20000元,同一件專利的資助僅限于1個國家。
(3)發明專利年費:國內發明專利授權后,自申請之日起維持6年以上且申請資助時處于有效狀態的,按每件實際繳納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內(含9年)年費總額的70%給予專利權人一次性資助。
2.申報材料:
(1)單位及個人身份證明材料: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營業執照;
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2)銀行賬號證明材料:
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河源市轄區內任意銀行的相關開戶證明資料;
個人:在河源市轄區內任意銀行以本人名字開戶的存折或儲蓄卡。
(3)有關證書材料:
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A.專利請求書;B.專利證書;
國外發明專利:A.發明專利證書(中文版本);B.專利檢索界面截圖(中文版本,港澳專利除外);C.檢索界面必需包含專利號、申請(專利權)人、授權日期、申請日期、專利名稱等信息;
發明專利年費:A.發明專利證書;B.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年費收據。
(以上申報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二)對獲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支持。(依據:《政策措施》第28條、《實施意見》第四點第1條,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經費10萬元;對新評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經費8萬元;對新評定的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經費5萬元;對新評定的市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給予一次性扶持經費3萬元。)
1.申報范圍: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獲得認定的國家、省級、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優勢企業。
2.申報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報書;
(2)國家、省、市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的認定文件復印件;
(3)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申報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三)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企業的資助。(依據:《政策措施》第28條、《實施意見》第四點第2條,對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每家給予10萬元資助。)
1.申報范圍: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通過《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GB/T29490-2013)國家標準認證的企業,申報時認證證書維持有效且未獲得過該項目補助的。
2.申報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報書;
(2)貫標企業單位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3)企業貫標認證工作總結;
(4)銀行開戶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申報材料復印件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原件備查)
(四)對市級專利實施計劃項目、市級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的經費補助。(依據:《政策措施》第28條、《實施意見》第四點、第六點、第十點,獲得市級專利實施計劃項目立項的每家給予10萬元經費扶持,市級知識產權教育試點學校每家給予1萬元扶持,市級知識產權教育示范學校每家給予3萬元扶持。)
1.申報范圍:2018年度獲得市級專利實施計劃項目立項
的項目,2018年度被認定為市級知識產權教育試點、示范學校的。
2.申報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報書;
(2)市級認定文件復印件。
(五)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分支機構的一次性資助。(依據:《政策措施》第28條、《實施意見》第九點,對在我市新登記注冊的法人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分支機構分別一次性資助10萬元、5萬元。)
1.申報范圍: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登記注冊并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分支機構。
(1)專利代理機構應具有固定辦公場所和常駐人員,正式員工數量達到6人以上,其中專利代理人不少于2人;
(2)擁有規范的公司管理制度和專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3)未發現有非正常申請專利的行為,沒有發生惡性服務質量投訴,面對有關投訴能夠妥善處理;
(4)年度代理河源地址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率達70%以上,電子申請率達100%。
2.申報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報書;
(2)專利代理機構的資質證明材料;
(3)代理人資格證書及聘用證明;
(4)工作人員勞動合同和繳納社保費憑證;
(5)代理河源地址專利申請及授權清單;
(6)代理機構的營業執照;
(7)近一季度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
(8)上年度及本年度代理企業專利申請受理清單;
(9)本年度發明專利授權清單;
(10)專利代理機構管理制度和專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11)上年度專利代理工作總結(新注冊的代理機構應提供發展規劃書)。
二、申報時間
(一)專利資助項目分2批申報,第一批申報時限為6月15日至7月15日,第二批申報時限為7月15日至9月30日;
(二)其他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19年7月15日17:00前。
項目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申報事項
(一)組織單位推薦。申報單位為市屬單位的,由其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所在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推薦;其他申報單位由所在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推薦。
(二)申報單位需按具體項目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書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連同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2份,送交所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蓋章后統一交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直申報主體直接報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地址: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商務小區河源市市場監管局大樓815,聯系電話:3279995);所有項目申報材料均需同時提交電子件(簽名、蓋章頁需掃描),統一發送至郵箱:hyipo@163.com。
(三)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組織單位要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加具推薦意見。對弄虛作假騙取資金的,追回已發放資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的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的申請資格,并納入社會征信系統不良記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件:1.河源市專利資助申報表;
2.河源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申請表;
3.河源市通過貫標認證企業資助申請表;
4.河源市專利代理機構資助申請表。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