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源城區源源西街道莊田經濟聯合社、莊田村委會、黃子洞村委會屬下的集體土地,共4.8337公頃。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文號、時間、用途
本項目征地已于2018年10月25日通過省人民政府審批,批準文號為粵府土審(01)〔2018〕192號,批準土地用途為城鎮建設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基本情況
被征土地位于源西街道莊田經濟聯合社、莊田村委會、黃子洞村委會,權屬單位為源西街道莊田經濟聯合社、莊田村委會、黃子洞村委會屬下的集體土地。征收土地面積4.8337公頃,其中耕地1.6376公頃、林地0.1749公頃,集體建設用地2.9074公頃,未利用地0.1138公頃。
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
(一)涉及被征地村集體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含墳墓)和青苗的補償標準,按照河府〔2017〕61號文的補償標準執行。
(二)主要采取貨幣補償安置、留用地安置、社會養老保險安置等途徑安置被征地農民。
(三)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由我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發布補償安置方案。
四、土地征收補償登記
本項目土地登記時間為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2月18日,復核時間為2018年2月19日至2018年3月18日,登記地點在源城區源西街道莊田經濟聯合社、莊田村委會、黃子洞村委會,權屬單位為源城區源西街道莊田經濟聯合社、莊田村委會、黃子洞村委會。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通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請互相轉告。對本方案內容如有不同意見,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為單位,通過書面形式送達市國土資源局。
本征地通告發布后,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省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征收批復文件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逾期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該權利。
特此通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