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投審〔2023〕13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調整河源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的復函
河源建鑫城南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報來《關于申請調整河源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規模及內容的函》(河建南〔2023〕78號)及有關材料收悉。根據《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八屆64次〔2023〕2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一、河源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包含風光安置小區(一)、風光安置小區(二)、白田欖壩安置小區。原則同意白田欖壩安置小區縮減建設規模,由原規劃建設18棟1060套安置房調整為建設7棟408套安置房及10棟地下室基礎,工程名稱調整為白田欖壩安置小區(首期)。該項目總建筑面積388041平方米調整為274075平方米,其中風光安置小區(一)建筑面積155550平方米調整為153163平方米;風光安置小區(二)建筑面積64121平方米調整為53587平方米;白田欖壩安置小區(首期)建筑面積168370平方米調整為67325平方米。
二、項目估算總投資由150004.20萬元調整為147551.48萬元,其中風光安置小區(一)估算投資51709.54萬元調整為53732.96萬元;風光安置小區(二)估算投資23910.37萬元調整為23606.4萬元;白田欖壩安置小區(首期)估算投資55644.69萬元調整為49020.52萬元;新增貨幣補償費2452萬元;拆遷安置補償費用18739.6萬元不變。項目建設所需資金由項目公司自籌、銀行貸款、棚改專項債券資金及政府專項資金解決。
三、其余事項仍按河發改投資〔2016〕405號執行。
四、項目調整相關依據文件:《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八屆64次〔2023〕28號)《關于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風光安置小區(一)工程概算評審的函》(河財投審〔2018〕703號)《關于河源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風光安置小區(二)工程概算評審的函》(河財投審〔2019〕1168號)《關于調整河源市區城南棚戶區改造項目風光一區風光二區概預算的復函》(河財投審函〔2023〕392號 )。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