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環函〔2018〕753號
局各科室(分局)、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源市環境保護局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職能分工,認真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1月23日
抄送:市府辦政務信息科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11月23日印發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225號)及《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粵辦函〔2018〕193號、201號、225號文的通知》(河府辦函〔2018〕100號)等文件要求,為進一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我市環保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現狀分析及思路目標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2018〕10號)以及省、市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積極做好社會廣泛關注的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的公開工作。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重點公開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等工作,覆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環境保護領域各個環節。
今后我局將緊緊圍繞公眾關切,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加強環保信息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推進環保建設領域和政務服務全面公開,保障人民群眾環保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使環保政務公開廣度、深度、參與度顯著增強,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體系基本形成,基本建立與我市環境保護發展相適應、與人民群眾環境需求相匹配的環境信息公開新格局。
二、主要任務及具體措施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要求,重點公開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等信息,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污染源監測及減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環境保護執法監管和投訴處理,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等信息。
(一)大氣環境質量信息。通過“河源市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平臺”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河源環保微信公眾號公開城市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發布每日AQI指數及未來一日市區空氣質量預報結果。做好社會廣泛關注的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公開工作。(公開主體:大氣科、市環境監測站)
(二)水環境質量信息。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及時公開《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進展情況,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主體:監測科技科、生態科、市環境監測站)
(三)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信息。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及時公開《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進展情況,做好相關信息發布和政策解讀,有效回應社會關切。(公開主體:生態科)
(四)環境污染防治信息。圍繞水、大氣、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加大對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政策措施、實施效果的公開力度。定期發布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生態創建等生態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進展及成效情況。(公開主體:環評科、生態科、大氣科、市環境監測站)
(五)污染源監測及減排信息。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公開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及時向社會公布重點污染源信息,公開重點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加大對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政策、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力度。(公開主體:總量考核科、環監分局、市環境監測站)
(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信息。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及時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審批信息。除涉密項目外,全本公開環評報告和批復文件。指導縣區環保部門及時公開環評信息。(公開主體:環評科、輻射科、源城分局)
(七)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信息。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微信、微博及時通報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信息,并做好應對處置情況和調查結果信息公開。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公開主體:環監分局)
(八)環境保護執法監管和投訴處理信息。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及時公開“雙隨機”污染源監管和各類環境執法專項行動、重點案件督辦和掛牌督辦案件、由本局承辦的環保污染投訴舉報辦理信息。定期發布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和行政處罰信息,推進重點排污單位全面公開基礎信息、排污信息、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以及其他應當公開的環境信息等。(公開主體:環監分局、源城分局、萬綠湖環監分局)
(九)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根據大氣環境質量預測結果,在我局環保公眾網站和微信、微博等政務新媒體及時發布重污染天氣預警提示信息,統籌做好重污染天氣期間信息發布等工作。(公開主體:大氣科、市環境監測站)
三、組織保障和監督考核
(一)健全工作機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關于政務公開的相關政策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制度特別是環保信息強制性披露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開長效工作機制,推動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序化、規范化、制度化。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督查考核。各科室(分局)、直屬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生態環境保護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主動、全面、及時地公開相關信息,定期對主動公開事項進行梳理,穩步有序拓展公開范圍。
(二)開展督查評估。各科室(分局)、直屬各單位每年1月底前要將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報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匯總,領導小組將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定期對環境保護信息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通報檢查結果。
(三)強化監督問責。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的科室,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科室(分局)、直屬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提升公開質量。各科室(分局)、直屬單位要對照信息公開范圍,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切實提升信息公開質量水平。對主動公開的信息要按照國家、省、市以及省環保廳信息公開有關要求,在信息生成和變更后規定時間內,及時通過有效載體和途徑公開,方便公眾查閱和獲取所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