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函〔2018〕228號
局機關各科室局、下屬各事業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民辦發〔2018〕19號)精神,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定《河源市民政局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河源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0日
河源市民政局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廣東省民政廳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粵民辦發〔2018〕19號)精神,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通知要求,結合市民政局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是增進民生福祉、惠及社會大眾的事業,關系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我市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取得顯著成就,社會公眾參與熱情和關注度越來越高,但是在信息公開工作方面還不夠重視,存在不主動、不及時、不全面、面對公眾關切解讀引導不夠等問題,一定程度上損害了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的公信力和公平性。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進全市民政事業改革發展,全市民政系統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準確把握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規律和特點,堅持依法依規,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明確公開重點,細化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致力于提升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升民政領域公益事業的透明度,促進民政領域社會公益資源配置的公平公正,增強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的公益屬性,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依規,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政府信息都應當主動全面予以公開。堅持突出重點,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明確相關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堅持高效便民,面向基層,貼近群眾,運用多種方式發布信息、解讀政策、加強引導,便于群眾知曉、理解和監督。堅持問題導向,以公開促規范、促服務、促治理,推動共建共治共享,促進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主要任務及具體措施
(一)加大公開力度
按照“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原則,主動、全面、及時地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擴大公眾參與,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重大決策,廣泛征求意見,采納合理意見,公開意見采納情況。制定出臺社會公益事業領域的政策文件,要明確規定公開信息,政策出臺后,要注重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二)明確公開內容
著力推進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災害事故救援等重大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從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等環節梳理細化我局社會公益事業領域的公開事項,制定我局社會公益事業領域公開事項清單如下:
1.決策信息
(1)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建設項目等,要多角度、多渠道、多群體廣泛征求意見并將各方面合理意見,整理歸納后形成客觀、清晰的決策參考,加強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公開性。(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2)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3)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2.管理和服務信息
(1)全面公開基本公共服務的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保障措施,及時準確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務等信息。(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2)督促各地及時公開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名稱及法人信息。(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負責)
(3)及時公開市級社會組織名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等審批信息,年檢年報、評估檢查、獎勵處罰等管理信息。(社會組織管理局負責)
(4)重點圍繞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住房救助、臨時救助、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兒童福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等事項,全面公開救助對象認定、救助標準,福利補貼申領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有針對性地公開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補貼發放等情況。公開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確保公開實效、維護底線公平,又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救災科、社會救助科、社會福利和社會工作科、社會事務科分別負責)
(5)準確及時發布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等工作情況及動態信息。及時發布災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動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贈款物的數量、使用情況、救助對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數額、災后恢復重建工作進展等信息的公開工作。(救災科負責)
3.執行和結果信息
(1)主動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尤其是國家面向困難群眾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實情況和主要成效。(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2)加大彩票公益金使用方向或資助范圍、分配原則程序及方法、項目申報情況及分配結果、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的公開力度。(社會福利和社會工作科負責,辦公室協助)
公開清單的內容根據法規政策的調整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的進展情況動態調整。
(三)優化公開方式
1.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涉及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的政府信息都要納入市民政局主動公開目錄,并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在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上公布。(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2.針對社會公益事業中民政服務對象的特點,以簡單明了、通俗易懂的表述,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3.結合省“數字政府”和“智慧民政”的工作部署,進一步構建一網通辦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為社會公眾參與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提供服務,方便人民群眾監督。(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四、工作要求
(一)擴大公開范圍。各有關科室局要梳理細化本部門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應當公開的事項,主動、全面、及時公開相關政府信息。加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探索形成符合基層實際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和規范。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認真辦理,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二)完善公開方式。要充分發揮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的優勢,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范、體例統一的要求,集中發布相關政府信息,優化信息查詢功能,便于公眾查詢利用。穩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為部門間核對和社會開發利用提供條件。針對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服務基層和特定群體的特點,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確保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三)加強解讀引導。要高度重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策的解讀和引導工作。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對于敏感事項和存在地區、領域差異的相關政策,公開時要及時把政策解釋清楚,避免誤解誤讀。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指導和監督各地民政部門做好民政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各有關業務科室局負責,辦公室協助)
五、保障措施
(一)抓好組織實施。各科室局、下屬各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各項任務分解細化,統籌安排,明確責任人、完成時間、工作質量和要求,進一步強化組織協調,壓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提高公開意識。各科室局、下屬各事業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公開意識和服務意識,結合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做好統籌謀劃,形成常態化機制。
(三)強化監督問責。各科室局、下屬各事業單位要加強對各自承擔的重點任務公開情況的自檢自查。市局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