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文辦〔2018〕19號
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源市文廣新局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源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8年8月30日
抄送:市府辦政務信息科
河源市文廣新局關于推進社會公益事業
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18〕225號)的文件要求,加快推進我市公共文化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結合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現狀分析及思路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著力細化工作部署、推進“五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平臺建設、強化監督保障工作,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同時大力推進政府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信息公開,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強河源市文廣新局官網、集約化網站、以及“河源市圖書館”“河源市博物館”“河源市文化館”微信公眾號內容和服務建設,上述平臺已成我市文化工作宣傳的重要平臺,豐富了公益文化產品供給。二是做好政務公開重點工作公開了我局權責清單,全面實行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招標采購信息、中標及實施情況。三是通過河源廣播電視臺行風熱線欄目、廣東省電臺廣播《民聲熱線》、主動接受主流媒體采訪的方式主動參與公眾互動回應社會關切。
(二)存在問題和解決思路。
我局政務公開工作的體制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形式還不夠豐富,公開的格式上還不夠完全規范標準,上述問題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今后,我局將深化落實河源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明確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重點,細化公開事項,拓寬公開渠道,建立政策制定與政策解讀同步考慮同步安排的工作機制,加強政務輿情回應制度、應急機制建設,從而推進我市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要目標及要求
(一)著力做好“五公開”。
1.公開決策信息。加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大決策公開力度,對群眾利益影響直接、社會關注度高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建設項目等,要廣泛征求意見,并將各方面合理意見體現到決策中,采納情況應結合實際,盡可能予以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大決策公開前應認真評估公開效果,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炒作,公開后要認真對待并依法處理公眾提出的相關意見建議。
2.公開管理和服務信息。重點公開文化市場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名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等審批信息,年檢年報、評估檢查、獎勵處罰等管理信息。全面公開基本公共服務的項目清單、服務指南、服務標準、保障措施,及時準確公開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提供公共文化服務等信息。城鄉社區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建設,財政資金直接投入和購買社區公共文化,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對象、供給狀況和績效評估等與公共文化服務密切相關的信息,應加快公開步伐。
3.公開執行和結果信息。加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公開力度,主動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重要政策落實情況,尤其是文化市場檢查執法等落實情況和主要成效。加大社會公益事業建設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公開力度,準確記錄資金具體流向并向社會公布。加大文化產業、文化遺產保護和版權保護等扶持資金的使用規模、資助項目、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等信息的公開力度。探索開展文化事業建設評估,科學評價政策落實效果,及時公開評估結果。
(二)明確公開重點。
結合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工作職能,立足公共文化服務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大力推進公共文化的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設施建設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目錄、績效評價結果等信息公開,有針對性地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文化設施名錄、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公益性文化活動、受捐款物管理使用等情況,全面公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文化遺產保護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版權專項資金使用辦法等相關政策。公開方式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保障好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又注意保護好相關人員個人隱私。
(三) 完善公開方式。
要充分發揮政府集約化網站、政務服務平臺以及局直屬市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的文化陣地的優勢,按照內容權威、格式規范、體例統一的要求,集中發布相關政府信息,歸集展示社會組織發布的相關信息,便于公眾查詢利用。穩妥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信息共享和數據開放,為部門間核對和社會開發利用提供條件。針對社會公益事業主要服務基層和特定群體的特點,靈活運用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手機短信、公告欄、宣傳手冊、政務服務平臺等多種載體和方式,定向發布,精準推送,提升信息覆蓋面、到達率,確保人民群眾看得到、看得懂。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認真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最大限度滿足公眾的信息需求。做好信息保密審查,所有對外公開的信息(包括在政府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報紙等)不能出現涉密、內部(包括依申請公開、不公開)文件的名稱、文號。
(四) 明確責任主體。
按照“誰批準、誰公開,誰實施、誰公開,誰制作、誰公開”的原則,涉及“放管服”、行政審批的批準結果信息由局新聞出版廣電科(行政審批科)負責公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政策、服務體系建設、公共文化設施名錄由公共文化科和局直屬各單位負責公開;財政資金投入和使用,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等項目基本信息、配置過程信息、成交信息、合同履約信息按照有關規定由局人事財務科和局直屬各單位負責公開;公開文化遺產保護、公益性文化服務活動等由文物科、藝術與非遺科和局直屬市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負責公開;文化市場類、執法案件、企業信用等信息由文化市場與政策法規科、河源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公開。
三、具體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1.利用政務公開平臺。充分發揮政府網站權威平臺作用,及時歸集統一發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積極利用政務新媒體(政務微博、微信、APP移動客戶端以及開設在其他第三方平臺上的新興政務媒體)、廣播、電視、報紙、公示欄等平臺和政務服務辦事大廳、便民服務窗口等場所,多渠道發布公共資源配置領域各類信息,開展在線服務,提升用戶體驗,方便公眾查詢或獲取,回應社會關切。
2.政策解讀。對于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注重更多運用客觀事實進行解讀,及時準確傳遞政策意圖,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和信任。多采用媒體吹風會、在線直播訪談、動畫、宣傳片等形式解讀政策。加強對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熱點輿情的預判、跟蹤和處置,進一步提高對社會關切事項引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要做好相關輿情處置工作,確保不失聲、不缺位。
3.會議公開。(1)對社會影響大的會議,要邀請利益相關方、專家、群眾等列席會議。(2)涉及民生、經濟等重大事項的議題,在制定方案時,要將是否邀請相關方面人員列席會議、是否公開及公開方式一并報批。(3)對社會影響大的電視電話會議要向社會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1.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在政府網站和辦事窗口提供依申請公開指引。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按法定時限、要素予以及時答復。
2.明確救濟途徑。在依申請公開的答復中,要明確告知相對人有權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相應期限。
四、組織保障和監督考核
(一)抓好組織實施。高度重視,充分認清推進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性,結合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做好統籌謀劃。將政府信息公開的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保障政府信息公開活動的正常進行。除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外,主動、全面、及時地公開社會公益事業建設領域政府信息,促進社會公益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要求,做好工作任務分解,進一步明確相關事項信息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序,以及明確辦理責任人和時限要求等。
(三)加強考核督促。將公共文化領域社會公益事業建設信息公開作為政務公開工作年度綜合考評的重要內容,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工作措施,積極引入第三方評估機制,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政相對人、新聞媒體等,通過實地檢查、調研和填寫問卷等多種方式開展社會評議活動,推動工作有效開展。強化激勵約束,對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落實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對違反有關規定、不履行公開義務并造成嚴重影響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