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和平縣下車鎮“1·22”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和平縣人民政府:
1月22日13時40分許,在S229省道和平縣下車鎮云豐村發生一起重型自卸貨車與兩臺小型轎車碰撞,造成1人死亡4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責任事故深度調查和責任倒查工作的通知》(河安委辦〔2021〕90號)文件要求,現對該起生產經營性道路交通事故的深度調查處理實行掛牌督辦。請依法依規抓緊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天內提交事故初步調查報告。
(二)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第二十九條,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天內形成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經你縣審查同意后,以你縣報我辦審核。
(三)事故調查報告經我辦審核函復后,由你縣負責修改完善并批復結案。事故結案后,請按規定要求將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處理落實情況及時報我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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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月28日
(聯系人:程敏,電話/傳真:3186968,郵箱:tj31869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