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連平縣“5·30”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河安委辦函〔2018〕18號
關于對連平縣“5·30”一般事故調查處理
工作掛牌督辦的函
連平縣人民政府:
5月30日,湖南金沙路橋建設有限公司在你縣國道G105線內莞邊坡修復工程中發生了致1人高處墜落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安委會《關于印發〈河源市工礦商貿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掛牌督辦辦法〉的通知》(河安委〔2013〕5號)要求,現對該起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實行掛牌督辦。
請你縣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抓緊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要求認真落實督辦的事項。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你縣安委會審查同意后,以縣安委會文件報我辦審核。經審核函復后,由你縣負責修改完善并批復結案。事故結案后,請按規定要求將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落實情況及時報我辦備案。
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6月1日
信息來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