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經營旅游業務行為公告2024年第1號
按照《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以下單位因違法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案號 | 單位名稱 | 法定代表人 | 違法內容 | 處罰情況 | 處罰依據 | 處罰作出日期 |
(河)文綜罰字〔2024〕3020101號 | 廣東南之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1602MA55RMME2B) | 劉福利 | 違反了《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第一款“旅行社應當妥善保存《條例》規定的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的各類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以備縣級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查”和第二款“前款所稱的合同及文件、資料的保存期,應當不少于兩年”的規定。 | 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587元,處違法所得人民幣2587元3倍的罰款,即罰款人民幣7761元。 | 《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 | 2024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