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旅游景區門票價格老年人優惠政策的通知
河發改價格〔2024〕147號
各縣(區)發展改革部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社會事務)部門,市直旅游景區:
依據《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土資源廳 廣東省建設廳 廣東省文化廳 廣東省林業局 廣東省旅游局 廣東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優惠工作的通知》(粵價〔2009〕95號)、《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基本養老服務清單的通知》(河府辦函〔2024〕35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旅游景區老年人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全市范圍內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旅游景區,對65周歲(含)以上老年人免收門票,對60-64周歲(含)的老年人實行門票半價優惠。鼓勵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旅游景區景點參照執行。
請相關旅游景區做好明碼標價和宣傳解釋工作。此前有關老年人景區門票優惠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4年11月12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價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