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源市新河實驗學校收費標準的批復
河發改價格函〔2021〕295號
關于河源市新河實驗學校收費標準的批復
河源市新河實驗學校(原河源中學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校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你校有關收費問題批復如下:
一、收費項目及標準
(一)學費
小學為每生每學期10500元。
初中為每生每學期14300元。
(二)住宿費
初中生住宿費為每生每學期800元。
(三)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堅持非盈利和學生自愿原則,由學校據實收取。
二、注意事項
(一)你校應按省規定的公用經費補助標準對學生相應減收學費。
(二)你校應按規定使用收費票據,做好收費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接受相關部門監督和管理。
(三)以上規定從2021年秋季入學起執行,遵循“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原則。原印發《關于河源中學實驗學校校車收費問題的批復》(河價〔2012〕123號)予以廢止。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