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0日)
河源市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30日) | |||||||||||
類型 | 一級項目 | 二級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文件(文號) | 定價部門 | 行業主管部門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 定價方法 | 備注 |
交通服務收費 | 車輛通行費 | 經營性公路(含橋梁和隧道)通行費 | 高速公路四車道0.45元/人公里,六車道0.6元/人公里,單獨橋隧單獨定價,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辦函[2012]351 |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特征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 2-6元輛/次 | 河價函【2010】65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交通運輸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現定價目錄中為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和公益性特征的機動車停放設施服務收費標準 | |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 | 拖車費 | 基價420-900元/車·次,加收標準10-25元/車公里,上限價670-1525元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 號 | 省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現定價目錄上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故障車輛救援服務收費標準。 | |
吊車費 | 900-4000元/車次,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 號 | 省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 污水處理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居民污水處理費 | 居民用水按實際用水量0.95元/噸標準征收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府[2016]57號 河府[2017]2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非居民污水處理費 | 非居民(即生產、經營)用水按實際用水量1.40元/噸標準征收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府[2016]57號 河府[2017]2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按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的) | 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按用水量以0.33元/噸的標準征收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府[2010]130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 非居民用水戶按用水量以0.32元/噸的標準征收。特種用水戶(農貿市場)按實際用水量以1.50元/噸標準征收。自備水源戶、以水為原料的工業企業:按其實際產生的生活垃圾量以130元/噸的標準征收。 優惠措施詳見收費文件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府[2010]130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 基本收視維護服務 | 居民用戶主機:24元/月;用戶自行購置副機機頂盒的,5元/機/月;用戶自愿要求網絡運營單位配置機頂盒的,13元/月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價2006]9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廣播電視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現定價目錄上為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裝機服務費和IC卡補卡工本費。其中裝機服務、IC卡補卡工本費。擬通過修訂定價目錄放開 | |
*裝機服務 | 居民用戶,有線電視管線已入住宅的50元/戶,有線電視管線未入住宅的或戶內需重新布線的100元/戶。非居民用戶裝機數量在5臺以下的按居民用戶標準收取;集群性用戶雙方協商確定。 | 粵府辦[2018]11號 河價2006]9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廣播電視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IC卡補卡工本費 | 60元/卡 | 粵府辦[2018]11號 粵價[2010]301號 河價[2010]6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廣播電視部門 | 否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 公證服務收費 | 證明文件文書類公證收費 | 80元-100元/件,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2號、河發改價管函[2019]463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委托廣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其轄區范圍內的公證服務收費標準 |
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 | 按標的額收費;按計時收費;按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2號、河發改價管函[2019]463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 法醫類司法鑒定收費 | 35元-4400元/件,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3號、河發改價管函[2019]462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委托廣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其轄區范圍內的司法鑒定服務收費標準 | |
物證類司法鑒定收費 | 按件收費;按標的額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3號、河發改價管函[2019]462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 | 24元-4200元/件,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發改價格函[2019]3103號、河發改價管函[2019]462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住房物業管理費 | 河價[2005]63號、河發改價格[2014]279號、河府[2015]42號、粵發改價格函[2019]2897號 | 授權源城區人民政府制定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現定價目錄中為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普通住宅(含業主自有產權車位、車庫)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別墅除外;惠州市只對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管理。 | |||
危險廢物處置費(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 | 醫療廢物處置費 |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收費:1、每天30公斤以上每月1200元;2、每天20-30公斤(含30公斤)每月800元;3、每天10-20公斤(含20公斤)每月600元;4、每天5-10公斤(含10公斤)每月400元;5、每天2-5公斤(含5公斤)每月200元;6、每天2公斤(含2公斤)每月100元。2、有病床的醫療機構按實際占用床日計收:每床日2元;其門診產生的醫療廢物處置費按沒有病床的醫療機構的收費標準50%收取 | 粵價函〔2008〕650號、河價〔2009〕5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生態環境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現定價目錄中為危險廢物處置價格 | |
其他危廢處置費 | 粵價函〔2008〕650號、河價〔2009〕53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生態環境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收費 | 充電站充電服務費 | 電動汽車充電站充電服務費每千瓦時0.7元 | 粵府辦[2018]11號、粵發改價格[2014]607號、粵發改價格[2018]313號、河發改審批〔2018〕201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發展改革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律師服務收費 | *按計時收費方式收費 | 按計時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價[2006]298號 粵發改價格[2015]436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僅限刑事案件辯護和部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代理。授權廣州市、深圳市人民政府制定其轄區范圍內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擬通過修訂定價目錄放開。 | |
*刑事案件辯護 | 按件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價[2006]298號 粵發改價格[2015]436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涉及財產的民事、行政訴訟收費 | 按標的額收費,具體收費標準詳見收費文件 | 粵價[2006]298號 粵發改價格[2015]436號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 | 司法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生豬等牲畜定點屠宰加工服務收費標準 | 1.加工服務收費標準:機械化屠宰28元/頭,半機械化屠宰18元/頭,手工屠宰15元/頭;2.以上收費標準含生豬倉儲及圈舍消毒費等費用,不得另收或變相收取其他費用。 | 河價[2012]112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農業部門 | 是 | 否 | 否 | 成本加合理利潤 | |||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 | 暫未出臺標準 | 粵府辦[2018]11號 | 市發展和改革局 | 體育、文化和旅游部門 | 否 | 否 | 否 | 免費或低收費 | 現定價目錄中為向社會開放、由政府參與投資的學校及其他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收費標準。擬通過修訂定價目錄放開。 | ||
說明 | 1.法律、行政法規、地方定價目錄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自動進入本清單,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或不再列入地方定價目錄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自動退出本清單; 2.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根據價格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等改革進展,實行動態調整; 3.標記為“*”的是擬放開、合并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因涉及相關法律法規或定價目錄的修訂,暫未從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中刪除; 4.收費目錄清單不包括《廣東省定價目錄(2018年版)》商品資源價格、運輸價格、旅游景區門票和相關收費、公共租賃住價格和租金、醫療服務、教育收費、殯葬服務、養老服務等服務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