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住宿、餐飲、交通運輸企業,各景區、旅行社經營者,各文化和娛樂企業,各個體工商戶:
12月21日我市將舉辦2025河源萬綠湖馬拉松賽,預計將吸引大量馬拉松運動愛好者、游客到河源參賽、觀光,加之2026年元旦假期將至,我市即將迎來客流高峰期,為保障賽事及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穩定,規范經營者明碼標價行為,預防和制止價格欺詐,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和諧有序的節日市場氛圍,現公開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法規。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規范自身價格行為。
二、落實明碼標價。各交通運輸、景區景點、餐飲、酒店民宿、土特產館、文化娛樂企業等服務行業經營者,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嚴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和政策執行,并落實有關免費和優惠政策;執行市場調節價的,明碼標價內容須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發生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明碼標價應做到內容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應及時調整,饋贈物品必須如實標明所贈物品的品名、數量等;價格變動頻繁的鮮活產品不得使用“時價”等語言模糊標示,開展限時促銷活動的,應當以方便消費者認知的方式表明折價、減價基準并顯著標明活動期限,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務,不得收取未標明的費用。景區、酒店、民宿、旅行社等要嚴格做好線上線下明碼標價,實際價格發生變動時要及時調整明碼標價內容,切實履行價格承諾,嚴禁對已生效的電商平臺訂單單方面毀約,或在入住時臨時加價。
三、嚴禁價格欺詐。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時,不得以虛構原價、先提價后打折、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進行促銷;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計量單位等誘騙交易;不得低標高結、模糊標示價格附加條件。廣大經營者應加強價格自律,嚴禁出現哄抬物價、不執行政府定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行為。各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價格欺詐行為:
(一)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
(二)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
(三)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
(四)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
(五)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六)不標示或者顯著弱化標示對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七)通過積分、禮券、兌換券、代金券等折抵價款時,拒不按約定折抵價款;
(八)其他價格欺詐行為。
自本提醒告誡書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要迅速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市市場監管部門、文廣旅體部門將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持續開展價格監管,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價格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市場價格違法行為;廣大消費者如果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妥善保存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熱線電話12345、12315投訴舉報。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源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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