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價格〔2025〕5號
各縣(區)發展改革、教育部門,市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為規范中小學校學生伙食費管理,切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14號)相關規定,現就我市中小學校伙食收費有關政策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準確把握伙食費管理原則
中小學校伙食費屬于服務性收費項目,各地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相關規定。伙食費標準制定或調整應當堅持以下原則:
(一)非營利原則。學校食堂要堅持保本經營、收支平衡,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學校收取的學生伙食費應全部用于學生飲食采購、制作和服務等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或違規獲利。
(二)自愿原則。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意愿,不得強行要求學生在校就餐。學期初學校告知家長菜譜和價格,由學生自主選擇是否在校就餐。對中途就餐意愿發生變更的學生,學校應尊重其意愿,及時按規定退還伙食費用。
二、規范伙食費管理
(一)規范制定伙食費標準。中小學校伙食費標準由學校根據實際成本、市場價格水平等因素,在充分考慮學生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合理制定。伙食費標準應保持相對穩定,確因伙食費成本變動等因素需要調整學生伙食費標準的,原則上以學期為調價周期,學期中途不得提高伙食費標準。學校如需對學生伙食費標準進行調整,應事先召開由學生、家長等方面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經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同意后,納入學校“三重一大”事項進行集體討論審議。調整后的收費標準應通過校務公開欄等方式向全校公示,并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二)明確伙食費成本構成。學生伙食費成本主要由主輔原材料費用、水電費、燃料費、食堂員工人員費用(不包括財政支付人員)和非財政投入的固定資產以及低值易耗品構成。學校不得將教職員工伙食補貼、學校招待費等計入學校食堂伙食費成本費用。
三、加強伙食費監管
(一)加強伙食費收支管理。學校必須將伙食費獨立建賬,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資金管理嚴格按照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要按月或者按學期據實結算,每學期向家長至少公開一次伙食費收支情況。不得用伙食費結余款以獎金、福利或各種津貼、補貼等名義發放給教職員工。
(二)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將伙食費標準、收支情況等信息在學校醒目位置或網站等進行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教育局
2025年1月1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價格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