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道歉】河源市多家企業作出公開道歉承諾
《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明確提出“違法者主動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制度”,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河源市環境違法行為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公開道歉承諾從輕處罰的情形、途徑和程序,明確違法企業符合相應條件,并在河源主流媒體及“河源生態環境”微信公眾號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的,可以從輕處罰。
近期,河源市多家企業對其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公開道歉申請,并按程序公開道歉作出生態環境守法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