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源和平縣公白鎮11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接入系統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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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河源和平縣公白鎮110兆瓦光伏電站項目接入系統工程 |
建設單位: |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河源供電局 |
建設地點: | 線路途徑和平縣、連平縣,擴建間隔工程位于連平縣 110kV 繡緞變電站內 |
環評機構: | 廣東智環創新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1)線路工程:自公白光伏升壓站至繡緞站,新建 110kV 單回架空線線路長約 15.5 千米, 新建線路段導線截面均采用 300 平方毫米。 (2)間隔擴建工程: 1、對側 110kV 繡緞站擴建 110kV 出線間隔 1 個; 2、對側 110kV 繡緞站擴建 110kV 分段間隔 1 個。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①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及開挖量,施工時基礎開挖多余的土石方采取回填、棄渣場處置等方式妥善處置;②做好施工攔擋,施工區域采用彩條布覆蓋,邊坡坡腳處采用編織袋攔擋等;③施工結束后及時進行綠化恢復; 2、聲環境保護措施 ①施工場界設置圍擋設施;②選用低噪聲設備和工藝;③合理安排施工時間,限制作業時間和夜間施工。 3、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揚塵:①加強保養,使機械、設備狀態良好;②在施工區及運輸路段灑水防塵;③運輸的材料和棄土表面加蓋篷布保護,防止掉落;④合理安排工期,對未開工或臨時停工的建設用地,應當對地面進行防塵覆蓋;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 4、水環境保護措施 ①施工廢水通過設置簡易沉砂池澄清處理后,上清液用于噴灑降塵,沉淀的泥漿應及時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時綠化;②施工人員集中居住在附近出租屋,產生的生活污水由居住地污水處理設施處理,不會對周邊水體環境造成明顯的不良影響;③施工單位要做好施工場地周圍的攔擋措施,落實文明施工原則,不外排施工廢水。 5、固體廢物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盡量回收,不能回收應及時運送至指定的棄渣場處理。 二、運營期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1、營運期電磁環境保護措施 ①電氣設備合理布局,保證導體和電氣設備安全距離;設置防雷接地保護裝置,降低靜電感應的影響。②導線對地及交叉跨越時,必須嚴格按照《110~750kV 架空輸電線路設計規范》(GB50545-2010)相關規定要求,選擇相導線排列形式。同時,導線、金具及絕緣子等電氣設備、設施必須提高加工工藝,防止尖端放電和起電暈。③定期巡檢,保證線路運行良好。④建設單位應在危險位置建立各種警告、防護標識,以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對當地群眾進行有關高壓輸電線路和設備方面的環境宣傳工作,幫助群眾建立環境保護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在高壓走廊內的停留時間。 2、營運期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①選用低噪聲的設備。②在線路設備采購時,應選擇表面光滑的導線;毛刺較少的設備,以減小線路在運行時產生的噪聲。 3、營運期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本項目在營運期內無生產廢氣產生。 4、營運期廢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在營運期內運行期間無廢水排放,對周圍水環境不會造成影響。 5、營運期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項目在營運期內無固廢產生。 |
公眾參與情況: | 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的規定,本項目環評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