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東源縣藍口鎮礤下村古洞礦區玻璃用石英巖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技術評估報告及東源分局的初審意見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公示期2個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6月2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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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省東源縣藍口鎮礤下村古洞礦區玻璃用石英巖礦開采項目 |
建設單位: | 東源縣城鄉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河源市東源縣藍口鎮礤下村古洞礦區 |
環評機構: | 廣州正潤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擬在廣東省東源縣藍口鎮礤下村古洞礦區開采玻璃用石英巖礦,礦區面積為0.2004平方公里,開采標高為+270.0m至+70.0m,開采礦種為玻璃用石英巖,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采礦權出讓年限為16年,開采規模為60萬噸/年,項目總投資為8823萬元,項目不建設選礦和尾礦設施,采出的玻璃用石英巖原礦外運。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 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 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嚴格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開發,進一步強化建設期、生產期和閉礦后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循環用水”的原則設置礦區的截排水系統和廢水處理系統。項目開采區內產生的露采雨水收集處理后回用于礦區灑水抑塵。生活污水經設施處理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 18920-2002)表1標準回用于礦區綠化用水,不外排。 (二)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項目在采剝、爆破、挖掘、破碎、裝卸、運輸等環節均采取噴淋灑水抑塵,降低無組織粉塵源強,顆粒物等無組織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加強產品運輸過程的管理,做好運輸道路的抑塵措施,減少運輸過程中揚塵的產生,降低產品運輸造成的環境影響。 (三)做好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優先選用二氧化碳深坑爆破、機械劈裂等噪音、振動較低的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采取減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做好生態水土保持和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工作。按照項目水土保持、土地復墾、恢復治理方案要求對礦區進行復墾復綠,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完善并落實生態修復方案。 本項目不設置尾礦庫,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工作。制定環境風險事故防范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體系,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開采區、排土場應設置足夠容積的沉淀池,儲存和處理露采雨水并回用于礦區灑水抑塵。 |
公眾參與情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