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產業園區提質增效的若干政策措施
廣東省促進粵東西北地區產業園區提質增效的
若干政策措施
(粵府〔2016〕126號)
一、建立產業轉移倒逼機制
(一)建立用地倒逼機制。
(二)建立環保倒逼機制。
(三)建立產業轉移項目庫。
二、強化產業轉移政策支撐
(四)強化財政政策引導。
(五)用好“三舊”改造政策。
(六)引導加工貿易企業轉移。
(七)推動國有企業到粵東西北地區投資發展。
三、加大產業轉移幫扶力度
(八)完善合作共建機制。
(九)拓展產業共建模式。
(十)加大幫扶資金投入。
四、推動項目加快落地
(十一)降低企業轉移成本。
(十二)支持轉移企業資格銜接。
(十三)強化用地等指標保障。
五、促進園區產業轉型升級
(十四)支持企業實施異地技改。
(十五)推動園區轉型升級。
六、提升園區建設水平
(十六)加大園區建設資金投入。
(十七)優化園區配套環境。
七、優化園區營商環境
(十八)提高行政服務水平。
(十九)落實各項惠企政策。
(二十)加大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
八、促進園區綠色高效發展
(二十一)切實做好園區環境保護工作。
(二十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
九、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四)加強督查考核。
信息來源: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