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2017〕27 號 |
河源市民政局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聯合開展
殯葬服務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各縣區民政局、發展和改革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民政廳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聯合開展殯葬服務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粵民發〔2017〕53號)精神,鞏固國家工商總局關于整治公用企業限制競爭和壟斷行為專項執法行動成效,進一步強化殯葬服務監督管理,營造公平、規范、誠信、有序的殯葬市場環境,推進殯葬消費平民化,提高群眾滿意度,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從2017年3月15日至4月27日,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殯葬服務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和有效遏制殯葬服務過程中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無照經營、欺詐消費、誘導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建立完善殯葬服務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營造公平、規范、誠信、有序的殯葬市場環境。
二、整治范圍及重點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范圍以全市各殯儀館(火葬場)、民辦殯儀服務機構、經營性公墓及其工作人員為主。重點整治以下突出問題:
(一)殯葬服務收費方面。
1.殯葬基本服務和選擇性服務(延伸服務)沒有明確區分,或者選擇性殯葬服務項目未經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民政主管部門核準立項;
2.公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未經價格主管部門核定,或者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外向公墓租賃人額外收取其它任何費用;
3.民政部門主辦的殯葬服務單位銷售的喪葬用品價格,未按照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規定實行差率控制管理;
4.殯葬服務單位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費等方式變相限制喪屬使用自帶骨灰盒等文明喪葬用品。
(二)殯儀館服務管理方面。
5.殯儀服務人員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
6.殯儀館不兌現服務承諾,或者沒有主動向喪事承辦人告知殯葬基本服務免費項目及標準。
(三)民辦殯儀服務機構代理服務方面。
7.民辦殯儀服務機構無照經營,或者違規從事遺體接運、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殯葬服務;
8.民辦殯儀服務機構未經授權以殯儀館或者其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殯葬服務;
9.民辦殯儀服務機構在提供服務過程中,違反公平自愿原則以任何形式捆綁、分拆或強制提供服務并收費。
三、工作步驟
(一)對照檢查階段(3月15日—3月25日)。
1.各縣區民政、發改、工商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聯合制定本縣區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明確相關要求、方法、步驟和措施。
2.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細化、分解和落實工作任務。
3.組織殯葬服務機構對照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政策規定,全面開展自查自糾。
(二)督促整改階段(3月26日—4月15日)。
1.各縣區民政部門會同發改、工商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殯儀館進行全面檢查,根據群眾投訴舉報等情況有所側重地對民辦殯儀服務機構、經營性公墓進行抽查。
2.根據檢查結果,建立問題臺賬,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對殯葬服務管理中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進行處理。
(三)督導落實階段(4月16日—4月27日)。
1. 各地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研究制定加強殯葬服務管理的長效機制,提出加強殯葬服務管理的意見和措施。
2. 市民政局將聯合發改、工商部門適時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督導,查看整改落實情況。
3.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商局根據各地上報工作總結情況和檢查情況,對整治工作不力的縣(區)進行通報,對好的做法進行宣傳推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民政、發改、工商部門要提高認識,把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同“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殯儀館“公眾開放日”、清明節祭掃服務保障、等級殯儀館創建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市民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工商局成立殯葬服務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市民政局局長王愛平同志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李秀青同志任副組長,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葉華強科長、市殯葬督查隊張文端隊長、市發展和改革局收費管理科張錄宏科長、市工商局企業監督管理科鄺志遠副科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機構。要依法履行職能,落實工作責任,開展聯合督查執法,共同加強殯葬服務監督管理。
(二)強化社會監督。要結合開展殯儀館“公眾開放日”和“殯葬改革宣傳月”活動,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并及時公布專項行動進展、成效,營造濃厚氛圍。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布民政部門殯葬管理執法監督電話,鼓勵廣大群眾舉報殯葬違法違規行為。
市、縣民政部門殯葬管理執法監督電話:
1、市民政局社會事務科:0762--3238869
2、市殯葬管理督查隊:0762--3238825
3、源城區民政局:0762--3334769
4、東源縣民政局:0762--8839221
5、龍川縣民政局:0762--6885535
6、紫金縣民政局:0762--7811183
7、和平縣民政局:0762--5619693
8、連平縣民政局:0762--4320852
(三)落實整改措施。各縣區民政、發改、工商部門要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對問題線索及時調查核實,及時糾正、規范和處理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對不符合行業標準、規范的行為,責令落實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國務院《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等有關法規嚴肅處理;對屬于其他職能部門責權范圍的案件線索,及時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及時報送信息。建立專項整治行動信息逐級報送制度,各縣(區)民政局會同發改、工商部門,分別于3月31日、4月12日前向市民政局、市發改局、市工商局上報一次專項整治行動工作信息;4月27日前上報工作總結(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好的經驗、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問題)。
(五)建立長效機制。在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殯葬服務管理制度,鞏固整治成果。建立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和殯葬用品價格公示體系,通過政府網上辦事大廳、民政部門網站或其他載體,將全市各殯儀館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收費依據、監督電話進行公示,為群眾監督、選擇提供方便。修訂完善殯葬服務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殯儀服務、遺體保存、遺體告別、遺體火化等方面管理。
河源市民政局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22日
信息來源: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