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審計局對5個市級部門單位2023年預算執行情況和1個部門2020-2022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6個部門單位整體預算執行情況較好,積極落實過“緊日子”工作要求。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預算執行方面
1個部門未經財政部門批準調劑預算資金20萬元;1個部門項目預算資金執行率低,涉及未執行金額6246.38萬元;1個部門下屬單位擠占項目建設管理費60.64萬元用于單位日常開支;2個單位非稅收入15.62萬元未及時上繳財政;1個部門未及時征收水土保持補償費176.13萬元;1個部門及2個下屬單位未將閑置的財政資金120.60萬元上繳財政、未按規定將取得的60.41萬元收入及時上繳財政。
二、政府采購方面
6個部門、單位部分采購事項未按規定嚴格執行政府集中采購或采購程序不規范,涉及金額160.10萬元。1個部門對政府采購合同的履約情況監督不到位,在運營服務商未足額提供服務量情況下仍按合同支付費用,造成多付財政資金326.58萬元;采購服務項目未按財政評審意見編制招標文件,導致合同執行標準降低,涉及金額43.37萬元。1個部門編制的部分標書不符合規定,違規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投標人,涉及采購預算35957.17萬元。1個單位部分采購項目驗收不實,涉及合同金額14.23萬元。
三、資金支出方面
1個部門未按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項目資金497.13萬元;1個部門部分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多付工程款8.83萬元;1個部門無預算列支會議費、培訓費共計13.88萬元;1個部門轉嫁會議費支出0.8萬元、培訓費超標準支出1.02萬元;1個部門未按規定實行公務卡結算,涉及1.34萬元;1個部門及下屬單位未嚴格執行差旅費報銷制度,涉及金額7.47萬元;1個部門公務接待存在一函多餐接待和陪餐人員超過規定人數的現象,涉及金額1.12萬元。1個單位少列收支,會計信息不真實。
四、資產管理方面
2個部門物資管理不規范。存在庫存商品賬實不符、物資出入庫未建立系統、未定期進行盤點,出入庫臺賬數量與廠家發貨單數量不符等情況。1個部門購買的物資818.8萬元未作庫存物品核算,接受捐贈的資產、購買的固定、無形資產未入賬核算,涉及金額54.36萬元。1個部門違規無償提供辦公場所給私營企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