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5日在河源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上
市審計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現將我市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我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切實把整改工作作為重要政治任務抓實抓好。林濤書記、國森市長多次對審計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強調要扎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整改,壓實整改責任,實行“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工作落到實處,同時促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進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審計整改專題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堅持重要工作專門部署、重點環節專門協調、重大事項專門督辦,強調要堅決扛起審計整改的政治責任,采取有力措施落實整改,以整改成效服務全市工作大局。一年來市領導先后作出5次批示,要求狠抓整改。市審計局向各部門各單位印發整改問題清單,積極加強跟蹤督促檢查,扎實推進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落實。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進情況
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認真執行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有關審議意見,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防范重大風險、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實各項整改任務,取得明顯成效。
(一)審計機關進一步強化督促檢查責任。審計機關始終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抓實審計整改作為踐行“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充分發揮審計“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積極構建更科學有效的監督機制,強化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雙監控”,開展全市審計整改2輪專項檢查。嚴格落實清單制度和分類管理,認真梳理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細化事項362項問題,及時發出37份整改督辦通知和204份整改清單,分解細化整改事項,逐一明確責任、目標和要求,做到不重不漏、全程可溯、閉環管理,實行一張清單跟到底。優化整改工作流程,加強整改指引,推動整改成效全面提升。
(二)被審計單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各被審計單位把抓好審計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嚴格落實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臺賬,找準癥結、細化措施、緊跟進度。相關部門和單位將審計整改工作列入工作重點任務,成立審計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多次召開會議對審計整改作出具體安排,全力抓好整改。各被審計單位按照分類施策的整改要求,對立行立改的問題,第一時間糾正和嚴肅整改;對分階段整改的問題,科學制定整改計劃,采取務實管用措施,力爭取得階段性成果;對持續整改的問題,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持續推進落實。如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等單位結合審計查出的問題,分別采取召開審計整改專項推進會、專題調研、跟蹤督查、通報約談、組織培訓等方式督辦整改。
(三)有關主管部門抓好監督管理責任。市有關部門通過制定方案、召開會議、印發文件、成立專班、督辦提醒、實地調查等方式,指導督促被審計單位開展整改。更加注重系統思維和舉一反三,不少主管部門主動開展行業內“經濟體檢”,對普遍性問題通過深化改革完善體制機制,實現標本兼治、規范管理。如市水務局通過審計整改建立防洪工程管理處建設項目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統籌協調機構、工作聯動機制;市國資委健全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等方面制度4項;市林業局將審計整改和森林督查有機結合,積極推進涉林案件整改。
(四)采取有效措施推進審計整改。市委依法治市辦將審計整改情況列入法治河源建設考核內容開展年度考評,市政府將重要審計整改事項納入政府督查范圍,市審計局積極履行審計整改監督檢查責任。通過現場檢查整改措施、成效和存在問題,認真把關審核整改結果,切實強化被審計縣(區)、單位對審計整改工作的責任意識,持續推動整改到位。同時,建立整改事項臺賬,全面落實“掛銷號”制度,通過發送整改督促文書、問題清單、對賬銷號和整改督查等,及時跟蹤督促各項整改工作任務的落實。
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8個方面中重點關注的121項突出問題,要求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的問題分別有102項、14項、5項。截至2023年2月底,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有94項(占92%)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有4項已整改到位,其余問題已完成階段性整改目標;要求持續整改的問題有1項已完成整改,其余問題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計劃。審計查出問題共涉及金額83.51億元,已整改82.81億元,金額整改到位率99%,其中:市級財政通過收回結余資金等整改45.37億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通過加強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等整改9.56億元,有關單位通過上繳國庫、加快分解下達、歸還原渠道、加快撥付等措施整改21.87億元,通過調整賬目、追回違規發放資金等措施整改6.10億元,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38項。
總體來看,今年的審計整改成效明顯,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的問題均取得較大進展。其中,市級部門預算執行、政府投資審計指出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到位;社會保險基金、重大政策、鄉村振興等審計指出的問題大部分已按整改要求得到落實,其余問題整改工作也在持續推進中。主要情況是:
(一)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28項,25項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額74.33億元,完善相關制度4項。
1.關于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2項,20項已整改到位,1項分階段整改類、1項持續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切實壓實業務主管部門責任,加快提前下達資金列入預算流程,嚴控預算編制、將非稅收入繳入國庫、加快推動債券項目資金支出進度、規范審批程序、及時將資金分配下達和清理收回資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73.99億元。
針對“三保”資金管理不到位等2項問題,相關部門采取加快報送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發放造冊表、加大山林糾紛調處力度、完善經營者的相關信息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2.關于中央及省級直達資金管理使用專項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4項,3項已整改到位,1項立行立改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歸還資金原渠道、加快撥付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3343.55萬元。
針對1個縣區未及時將845萬元校舍安全保障機制補助資金預算指標分解下達至資金使用單位、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支出數據不準確問題,采取加快工程施工進度、加快資金支付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3.關于部門預算執行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項,已全部整改到位,通過上繳財政、開展內部審查、約談相關人員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37.41萬元。
(二)政府投資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5項,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金額4.73億元,完善相關制度2項。
1.關于政府投資項目評審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項,已全部整改到位,通過制定并印發相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追回多計工程款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2.96億元。
2.關于市區污水收集系統跨新豐江河管道工程建設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3項,已全部整改到位,通過對相關人員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完善手續和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77億元。
(三)民生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21項,18項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額6178.71萬元,完善相關制度3項。
1.關于社會保險基金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5項,4項已整改到位,1項立行立改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追回違規發放養老保險待遇和醫保基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330.11萬元。
針對違規向3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發放求職補貼0.35萬元問題,采取電話短信、發送通知書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2.關于糧食安全和糧食購銷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6項,14項已整改到位,1項立行立改整改類、1項分階段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制定或完善相關制度、復耕復種、追回利息及稅費、出租收入上繳財政、補繳稅費、調整賬目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5848.6萬元。
針對1個縣區耕地管理不到位,造成永久基本農田非農化、非糧化;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收取逾期提貨罰金90.94萬元等2項問題,采取開展核查、發催繳函及采取法律程序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13項,11項已整改到位,完善相關制度5項。通過查詢社保參保信息、電話聯系、上門走訪等方式,完善跟蹤服務和管理工作;將城市停車設施經營者、從業人員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等措施完成整改。
針對未按規定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3個縣區未按規定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具體實施細則及收費標準問題,采取印發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成立編制領導小組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五)資源環境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9項,4項已整改到位,完善相關制度5項。通過制定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意見的相關實施方案、加強森林巡護工作、復墾復綠等措施完成整改。
針對國有土地利用管理不規范,違法用地整改不力等5項問題,采取完善用地報批手續、下發違法停止通知書、拆除違法建筑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六)鄉村振興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15項,14項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額2億元,完善相關制度4項。
1.關于扶貧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6項,5項已整改到位,1項分階段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重新確權登記、加強項目管理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8456.61萬元。
針對部分資產運營、項目建設效益不高問題,采取聘請第三方績效審計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2.關于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問題。應整改問題4項,已全部整改到位,通過逐戶上門核實、主動排查、分批次發放補貼、邊緣易致貧人員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等措施完成整改。
3.關于鄉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問題。應整改問題5項,已全部整改到位,通過約談當事人、規范招投標行為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16億元。
(七)國有企業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4項,3項已整改到位,完善相關制度2項。通過完善合同和工程項目相關手續、制定相關內控制度等措施完成整改。
針對投資項目建設程序不符合相關規定,決策不規范問題,采取加強資金監管、聘請中介完善項目立項及征地手續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八)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應整改問題26項,19項已整改到位,整改金額1.11億元,完善相關制度8項。
1.關于部門單位經濟責任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4項,10項已整改到位,2項立行立改整改類、2項分階段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修改完善相關制度;加快項目資金撥付;加強現金管理,控制現金支出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1.07億元。
針對部分項目資金使用未發揮效益、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重新安排使用或上繳財政等4項問題,采取開展存量資金清理、加快項目進度、加強部門溝通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2.關于鎮街經濟責任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2項,9項已整改到位,2項立行立改整改類、1項分階段整改類問題正在持續推進整改。通過收回租金、承包款上繳國庫、完善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制度及使用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額430.45萬元。
針對未及時追收拆遷安置補償款180萬元并上繳財政;1個街道違規出借資金433.44萬元等3項問題,采取追收欠款、上繳財政、召開會議研究等措施正在推進落實整改。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及后續工作計劃
從整改情況看,部分問題尚未得到徹底糾正。對此,各部門要進一步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分類施策、壓實責任,拿出真招實招,強力推動解決尚未整改到位的問題。主要是:
(一)在短期內需落實整改的立行立改類問題。尚未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類問題共8個。如未及時將845萬元校舍安全保障機制補助資金預算指標分解下達至資金使用單位、違規向3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業人員發放求職補貼、出借資金給私營企業等問題,主要是項目進度緩慢、無法聯系參保人、走程序提起訴訟等因素,導致整改效果緩慢。涉及問題的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快相關工作進度,盡快完成整改。
(二)在明確階段計劃需逐步推進落實整改的分階段整改類問題。尚未整改到位的分階段整改類問題共10個。如部分鄉鎮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用于建筑房屋等非農化項目;國有土地利用管理不規范,違法用地整改不力;森林資源保護力度有待加強;鄉鎮有3個扶貧項目未產生收益,績效不明顯,未達預期目標;部門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等問題,主要是存在牽涉群眾利益需進一步協調以及土地規劃調整需走程序、項目推進較慢等因素,需通過整改予以規范,促進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涉及問題的各部門各單位要通過完善相關制度措施進一步規范,制定階段計劃,分期分批,逐步完成整改。
(三)結合深化改革需長期推進解決的持續整改類問題。尚未整改到位的持續整改類問題共4個。如尚未按規定編制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違法占用土地整改不到位;“三保”資金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主要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尚未完成,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尚不明確;部分圖斑歷史較久,需進一步進行整理核實;或涉及要走相關法律程序等復雜因素,一時不具備整改到位條件,需在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和深化改革進程中逐步解決。涉及問題的各部門各單位要持續跟進整改。
下一步,市政府將嚴格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查出問題整改長效機制的意見》精神和市委部署安排,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各級人大常委會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監督的意見》要求,持續加強對審計整改的督促檢查,以釘釘子精神推動整改落實到位。認真研究市人大常委會對今天報告的審議意見,按要求及時報送審計整改情況。
以上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