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規定,按照省審計廳的統一工作部署,市審計局組織市縣審計機關對全市2020年第二季度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況進行了跟蹤審計。本次審計重點關注了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新增地方政府債券等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及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對重要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各縣區及有關部門、單位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各級審計機關的責任是依法獨立實施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審計情況
(一)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方面
從審計情況看,河源市縣兩級政府積極落實《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國家和省有關支持民辦教育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持續加大對民辦教育的財政投入和政策覆蓋面,促進了當地民辦教育的發展。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河源市促進學前教育普惠健康發展行動方案》《河源市發展學前教育第三期行動計劃(2017-2020)》《河源市民辦學校管理辦法(試行)》《河源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扶持和管理辦法》《關于建立河源市學前教育生均經費撥款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措施,規范對民辦教育的管理和扶持。新冠疫情發生以來,我市采取了加快撥付2020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獎勵性補助資金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經費補助資金等方式扶持民辦幼兒園辦學。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均適當推遲對民辦教育機構的年檢和考核,以減輕民辦教育機構負擔。
2018年至2020年6月,河源市共收到中央和省級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23329.74萬元(含省直接撥付直管縣資金),截至2020年6月底,已全部撥付至各縣區,其中:市直47.64萬元,江東新區85.64萬元,源城區3743.95萬元,東源縣2427.17萬元,和平縣3309.34萬元,龍川縣5583.4萬元,紫金縣5245.8萬元,連平縣2886.8萬元。
(二)政府性債務管理使用方面
從審計情況看,河源市縣兩級政府重視政府債務管理工作,不斷規范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加強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監測。一是不斷完善制度建設,制定了《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和《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為進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二是積極做好債券限額分配工作,財政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單位下達新增債券資金,按程序完成本級預算調整等工作。三是不斷完善債務管理機制,2019年10月,市財政會同發改等部門組織開展2020年新增債券申報工作,進一步提高債券申報質量。
2019年,省財政下達河源市地方政府債券626715萬元,其中新增債券532700萬元(含:一般債券62600萬元、專項債券470100萬元),再融資債券94015萬元。2019年底全市地方政府債券余額2584006萬元。新增債券主要用于土地儲備、基礎設施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社會事務、農林水利建設等方面。截至2019年12月底已投入使用319143萬元,延伸至2020年3月底累計使用369222萬元。2020年1-2月,省財政提前下達河源市2020年新增債券235000萬元,其中一般債券80000萬元,專項債券155000萬元。截至2020年3月底已使用54834萬元。
二、跟蹤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方面
1.部分縣區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未按規定向社會公示
2018-2020年度,源城區、東源縣使用上級專項資金的學校和項目內容,僅在縣(區)教育局公示欄進行了公示,未按規定通過媒體或者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示。
2.東源縣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程序不合規
東源縣教育局未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簽訂普惠性服務購買協議,未授予認定的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牌匾,且通過評審的名單未公示。
3.源城區財政局部分專項資金未按規定實行國庫集中支付,資金撥到項目實施單位實有賬戶存放,截至2020年5月底還未撥付至用款單位,涉及資金61.4萬元。
4.和平縣未足額發放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生均定額補助
和平縣2019年、2020年撥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分別為每生每年210元、280元,低于省定每生每年300元、400元的最低標準。
5.部分學前教育項目進度慢,影響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紫金縣2018年和2019年省級學前教育項目資金1256.4萬元全部安排用于新建1所“城南新區幼兒園”,該建設項目于2020年2月23日經紫發改[2020]6號文批復可研性報告,建設工期為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目前該建設項目還處在前期準備工作階段,正在辦理相關手續,資金尚未撥付;龍川縣2019年省級學前教育項目資金200萬元安排用于新建1所“鶴市鎮中心幼兒園”,目前該建設項目正在申請立項,資金尚未撥付。
6.源城區未及時請撥2017年和2018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市級補助經費494萬元
源城區2017年經教育部門認定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共64所469個班,2018年共69所(含2017年認定的64所)519個班。由于源城區未及時將認定情況報市財政,導致市財政的補助資金494萬元至2020年6月底仍未撥付。
(二)政府性債務管理方面
1.市縣財政部門債券管理的相關配套制度不夠完善,沒有細化的操作規定,缺乏責任追究制度,導致債券項目的確定、資金分配、項目推進及調整等方面存在風險漏洞。如2018年安排的債券資金,由于未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推動項目實施力度不夠,截至2020年3月底,部分縣區仍有資金41896萬元未投入使用。2019年全市新增債券資金532700萬元,當年實際支出319143萬元,支出率僅為60%,市本級、和平、龍川、源城、連平、東源、紫金的支出率分別為68%、31%、32%、37%、46%、67%、85%。市縣有127393萬元資金存放在預算單位或項目單位銀行賬戶,不符合財政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存在財務風險。
2.市縣財政未完善債券項目庫管理,影響資金發揮效益
(1)市縣財政未完善債券項目入庫管理,造成入庫項目質量不高,影響資金發揮效益。市、縣財政主要依托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項目模塊儲備債券項目,在確定債券項目時只與發改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但未與住建、自然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充分協商,國土資源部門也未建立土地儲備項目庫,財政部門對債券項目的成熟度把握不準,未能準確了解項目用地及實施進展情況,工作較為被動,部分支出條件不成熟的項目被納入當年實施計劃,造成債券資金分配不科學、項目調整不規范、資金未及時使用。如:市城管局負責的新一路(新風路-永康大道段)道路貫通市政工程項目,2019年8月安排債券資金3373萬元,因征地拆遷問題曾經停工,項目未能按計劃實施,2020年3月底結存2808萬元;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的源南片區釣魚臺土地儲備項目,2019年8月安排債券資金27000萬元,由于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以及時間緊迫等,項目未按計劃推進,截至2020年3月底實際僅使用6267萬元,部分資金被調劑給其他項目使用;源城區的工業小鎮開發項目、東源縣的東環片土地儲備項目及東江公園項目、連平縣的新水廠建設項目、龍川縣的深圳寶安(龍川)產業轉移工業園三期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5個項目在征地拆遷、用地指標等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的情況下申報專項債券融資需求,并獲得債券資金共計44100萬元,截至2020年3月底仍未動工建設,資金閑置43977萬元;和平縣福和產業轉移園土地整理儲備項目10000萬元,因征地拆遷難度大工作進展慢,截至2020年3月底結存資金3476萬元。
(2)市財政部分項目未按規定在年度新增債券項目庫中選取,其中個別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的項目被選定,造成資金未及時撥付使用。如市住建局負責的紅星東路(中山大道至建設大道段)道路貫通工程項目,因項目受征地拆遷影響,推進緩慢,目前仍有部分路段無法開工,2019年8月安排債券資金3250萬元,截至2020年3月底仍結存2728萬元。
三、審計整改情況
市有關部門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并積極整改。2020年第一季度,市審計局關于我市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情況跟蹤審計報告共反映問題11個,9個已整改到位,2個正在整改中。
(一)收回違規發放補貼和整頓培訓機構。針對審計反映的向不符合條件人員發放職業培訓補貼及貸款貼息問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全額追回違規發放資金;針對審計反映部分定點培訓機構辦學資質不達標問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發出整改通知,對不符合條件的培訓機構進行限期整頓,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辦學資格。
(二)促進疫情專項資金及時分配使用。針對審計反映的市衛健局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未及時分配使用疫情防控專項資金問題,上述兩個單位已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并撥付資金1080.55萬元。
(三)規范優惠貸款發放秩序。針對審計反映的部分商業銀行違規發放專項貸款問題,中國人民銀行河源市中心支行督促相關商業銀行進行整改,明確對已獲取多家優惠貸款的企業不得再次享受地方財政貼息優惠政策
(四)加強業務單位的相互溝通協調。針對審計反映工信、發改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存在企業重復申報現象問題,市工信和發改部門進一步加強工作的溝通協調,杜絕再次出現企業重復申報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