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和《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要求,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實現綠色崛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將法治建設列為市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的重要內容,多次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等,審議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法治河源建設考評結果等,聽取部分縣(區)、市直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報告等,研究部署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多次主持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及時協調法治建設重大問題。不斷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常態化機制,持續開展“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河源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場暨南粵法治報告會活動。制定落實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重要舉措分工方案,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任務落實落細。深入實施“八五”普法規劃,組織2023年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開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題宣傳教育和“憲法宣傳周”系列活動,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全市593所中小學校均被認定為省級依法治校達標校并配備兼職法治副校長,組建“法治進校園”宣講團深入鄉鎮開展宣傳教育。完成“全國首個司法所”(紫金藍塘司法所)法治展覽館建設并對外開放,阮嘯仙故居被納入32個全國紅色法治宣傳教育基地之一,東源縣順天鎮沙溪村、紫金縣敬梓鎮馮坑村、和平縣陽明鎮梅徑村獲評“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2022年度我市普法工作在全省排名第六,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排名第一。
二、推動政務服務提質增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粵省事”可辦理戶政、醫保、社保、公積金等高頻個人事項935項,“粵商通”可辦理企業設立、銀行開戶、社保等涉企事項694項,市、縣(區)累計實現“視頻辦”事項577項。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實現事項辦理“環節、時限、跑動、材料”四要素達標率由57.2%提升至92.2%,縣級以下1603個政務服務事項全部實現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健全清單化履職機制,對全市政府部門的權責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實時對社會公開發布,目前市級已公開發布權責清單事項5179項。成立市營商環境法治服務監督中心,搭建“一站式”服務和監督平臺。開展營商環境對標提升行動,印發《深圳市與河源市營商環境對口幫扶工作方案》,進一步優化提升我市營商環境。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推動天然氣、公共管理、建筑業、交通運輸業、教育、科技、農林牧漁業、水利建設、醫療衛生等9個行業領域建立16項分級分類監管措施。加大涉企信息歸集共享力度,推進涉企水費、燃氣費信息對接。開展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排查,從嚴監管涉糧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天然氣、養老服務、教育和污水處理等收費管理。
三、不斷優化立法工作機制,持續加強重點領域立法
增強與市人大立法的協同性,落實政府立法協商工作制度,推進法規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做好地方性法規的調研、起草和送審等工作,完成《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等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并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頒布實施《河源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加快建設市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開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立法后評估工作。加強城鄉建設與管理等重點領域立法,出臺《河源市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修正《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起草《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四、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全面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
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向社會公布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其中《河源市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完成重大行政決策制定程序并印發實施,《河源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已獲省政府批復。出臺《河源市黨政機關法律顧問工作管理辦法》。積極開展合法性審查工作,審查市政府合同協議18件,政府規范性文件16件,部門規范性文件31件、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9件、各單位向市政府請示64件,其他政策文件110件,備案審查縣(區)政府規范性文件38件,組織市政府法律顧問出具法律意見書111份,提出法律意見353項。
五、著力提升行政執法質量,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推動包容審慎監管,落實“減免責”清單制度,9個市直單位編制了減免責清單157項。建立上線運用通報制度,全面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主體全面上線運用河源“粵執法”。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對下放鎮街的行政職權進行科學評估和動態調整,收回、新下放、變更或取消鎮街行政執法職權126項,目前全市下放鎮街的執法職權涉及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農業農村、林業、水務、衛生健康、自然資源等六大領域共222項,并相應制定鎮街高頻易發執法事項辦事指南。開展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全市各級行政執法主體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和自查,實現案卷評查主體全覆蓋。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組織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新辦理行政執法證1031張。
六、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斷增強群眾法治獲得感
深入實施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機制,通過召開市、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面對面”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座談會的方式,解決問題2060宗。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不斷完善,修訂印發總體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力量快速投送保障機制,與深圳、東莞、惠州、汕尾等地市建立跨區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市縣鎮村各級應急救援力量持續增強。深入開展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全市各級調解組織調解矛盾糾紛6580件,調解成功6526件,調解成功率99.18%,“老吳調解工作室”、“禾坪說事”等一批特色調解工作法獲國家級媒體宣傳報道。開展全市勞動關系領域基層勞資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妥善處理各類勞動人事爭議案件,促進新業態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切實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受理各類勞動者舉報投訴案件4476宗,為1.98萬名勞動者追回被拖欠工資待遇2.74億元,案件結案率100%。加快建設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成101個示范性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920個示范性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持續推進法律服務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全省率先設立開發區仲裁服務點,打通公共法律服務護航企業發展的“最后一公里”,持續深入開展“百所聯百會”“法治體檢”活動。建設法治人才培養基地,建立河源市首屆涉外律師人才庫。持續開展“助力農民工”、“關愛殘疾人”、“助力鄉村振興”等系列“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設活動,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43宗。開展審查起訴階段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進一步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相關經驗做法在《法治日報》宣傳推介。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提供法律服務24025件次。推出上門服務、縮短辦證時限等10項便民服務措施,辦理案件6160件。發揮仲裁高效便捷和定分止爭作用,辦理仲裁案件2365件,涉標的額超23億元。
七、加強行政權力制約監督,推動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政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全年承辦省、市人大代表建議118件,省、市政協委員提案141件,辦復率100%。落實審計全覆蓋的要求,加大專項資金監管力度,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做好市政府領導同志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對審計發現問題的督查督辦。主動接受司法監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認真履行以行政機關為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召開府院聯席會議2次,進一步加大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力度,全年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100%。貫徹新行政復議法,開展行政復議質量提升年活動,受理行政復議案件505宗,同比增長52%。全面深化政務公開,嚴格落實法定主動公開內容要求,加強重大決策全面公開、深化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強化政策文件集中公開,在市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各類政策解讀40條;受理網民留言123條,受理率達100%,均能按時按質辦結。
我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上級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差距,主要體現在:一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個別單位和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意識還需增強,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還有差距,科學民主決策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執法信息化規范化水平有待提升,有的單位“粵執法”平臺辦案率不夠高、平臺辦案數量不夠多,執法質量還不夠高。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對行政執法監督還不到位,日常監督的針對性、實效性不夠強。鎮街執法力量還不夠強,有的鎮街執法大隊辦公場所和執法裝備保障有待強化。二是數字法治政府建設有待加強。數字政府和政務服務建設信息化基礎支撐不夠強,智能化服務水平不夠高,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業務流程優化再造仍需持續推進。政務服務數據目錄管理、數據歸集、數據治理、大數據分析等能力不夠強,數據共享和開放水平不夠高,不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之間數據相關性不夠緊密,數據共享范圍不夠廣,一定程度影響政務數據的統籌管理和高效共享。三是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水平有待提升。基層公共法律服務力量還不夠強,“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服務精準度和實效性有待提升,調解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充分,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提高,涉外法治工作還需加大力度,涉外法律服務供需對接機制還有待進一步優化。
2024年,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和《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全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一是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大決策部署,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全面建設法治政府。二是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推動數字政府建設,夯實信息化基礎設施,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實政府權責清單制度。三是發揮立法引領規范作用,貫徹實施新修訂的立法法,科學編制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加強城鄉建設與管理、生態文明建設、歷史文化保護、基層治理等領域立法,強化立法后評估,著力提升立法質效。四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規范化建設。持續提升“粵執法”平臺辦案率和平臺辦案量,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編制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繼續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推動落實“減免責”清單制度,積極深化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五是完善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深入推進“八五”普法,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深化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擦亮“全國首個司法所”“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東源陳列館”等河源特色法治文化品牌,促進公證、司法鑒定、仲裁事業健康發展。六是加強涉外法治工作,積極推進涉外法治建設服務保障“融灣”“融深”,打造涉外法治專業人才隊伍,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引導企業和公民在“走出去”時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為進出口企業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