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除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河源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協調機制相關會議精神,我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先后在全市范圍內對農村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排查、對其中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棟)并初步判斷存在風險的73戶經營戶進行重點排查整治,于6月27日如期、全面完成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在近日召開的河源市市直城建系統調度領導小組2021年第十次會議上,充分肯定了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重點,大力開展整治。根據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協調辦公室的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轄區管理原則,對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工作協調機制工作會議辦公室通報的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并初步判斷存在風險隱患的73戶經營戶進行逐一排查核實,做到一戶一檔,經實地核查,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查處;對無證或超范圍經營的,抄送給行業主管部門予以查處;對有照從事經營的,先責令停產停業,口頭責令變更經營地址或注銷,對不配合的發出書面責令整改通知書,對拒不執行的,根據住建部門的鑒定書,認為經營場所發生了變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吊銷。據統計,自開展整治行動以來,共發出書面責令整改通知書43份。
二是強化溝通,及時處理整治難點。在整治工作中,市市場監管局加強與市住建部門的對接,隨時掌握73戶經營戶的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并將進展情況通過本系統工作群反饋給各縣區局,對進度較慢的縣區局立即進行溝通,共同研究解決處理方案。同時,各縣區局也注重加強與當地黨委鎮政府的溝通與信息對接工作,多方共同發力,及時處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問題。
三是強化督查,確保整治效果。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在落實督促各縣區市場監管落實疫情防控、安全生產等日常監管工作中,把督促整治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整改工作作為其中一項督查內容,尤其是對采取“遷出人員停止使用”整治措施的,進一步加強巡查監管,杜絕農戶再次使用經營的行為發生,確保整治效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黃新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