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動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主體責任。一是全面落實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推動河源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切實履行領導責任和主體責任,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市長林濤同志多次主持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聽取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匯報,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重要法治任務和重點工作,對各縣區開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和法治政府建設進行專項督察。二是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將憲法法律列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嚴格落實市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學法制度,認真學習貫徹中央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中央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等精神,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三是加強法治隊伍建設。加強法治教育培訓,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規劃任務,阮嘯仙紀念館榮獲全國法治宣傳教育基地稱號。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全面實施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全市7萬多名國家工作人員原原本本學習憲法。組織全市執法工作人員參加行政執法綜合法律知識網上考試,著力提升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水平。全年共舉辦考試54場2329人次。
二、堅持運用法治思維,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一是完善依法防控相關制度。制定《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意見》,強化落實屬地、部門、單位、個人防控責任等方面全面部署依法防控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全省率先出臺《河源市支持企業共渡難關17條政策意見》,制定《河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保障重大項目復工的若干措施》等涉疫情防控規范性文件21份。有效降低企業經營負擔,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累計為企業減免社保費3.18億元,共為249家企業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補貼680.09萬元,受益職工53578人;為80家受影響企業返還失業保險3551.29萬元,受益職工12112人。出臺政策支持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安排1億元用于企業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安排1.2億元補貼直達個體工商戶。二是加大涉疫情違法行為執法力度。對全市各轄區內集貿市場、酒樓食肆、野生動物繁育場所、野生動物活動區域開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動,打擊整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廢物環境管理督導檢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執法檢查、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執法檢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幫扶指導和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等21項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全市各行政執法單位共查處涉嫌疫情防控違法案件357宗,其中移送檢察院起訴15宗。查處大案要案7宗,查辦的5宗野生動物違法違規案件和1宗價格違法案件被列為廣東省典型案例。三是加強疫情防控法律服務。開辟法律服務“綠色通道”,為受疫情影響企業減免公證費用,為“戰疫”工作人員優先提供法律服務。組建10支戰時執法服務隊,建立對口聯系機制,全力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24小時法律服務。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活動,共為128家民營企業出具“法治體檢”報告。強化涉疫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反映防疫物資不足、復工復產難、欠薪減租等涉疫信訪問題58宗,平均辦結時間為9天。積極開展疫情防控普法宣傳,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為主題,大力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防疫法律知識。
三、堅持立法為民,政府立法工作有序推進。一是立法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制定《河源市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規范立法后評估工作,政府立法質量不斷提高。出臺《河源市政府立法基層聯系點管理辦法》,籌備建設立法基地、立法基層聯系點,方便基層群眾參與,立法工作更接地氣。二是重要領域立法持續推進。出臺實施《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加強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得到,城市供水用水安全更有保障?!逗釉词袘敉鈴V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立法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積極配合市人大常委會做好《河源市革命舊址保護條例》《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調研、起草、合法性審查工作。三是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管不斷加強。修訂完善《河源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共審查政府規范性文件34份、部門規范性文件69份、黨委文件1份,受理并完成各縣區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44份。
四、完善行政決策機制,有力推進民主科學決策。一是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進一步規范。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嚴格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穩步推進。二是合法性審查制度全面落實。共審查市政府各類合同52件,招投標文件12件,共審查政府決策事項84件。三是市政府法律顧問作用有效發揮。開展市政府法律顧問績效考評,推動法律顧問切實履行職責,共審查政府重大合同、決策文件29件,出具審查意見書158份、增長60%,有效降低政府決策風險。四是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進。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機制,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性工作。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2020年政府績效考核內容,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方式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1259條;編印《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報》14期,發行總數42000份。積極開展政策解讀工作,共發布解讀材料37篇,其中圖文解讀9篇、音頻解讀1篇、文字解讀27篇,規范性文件解讀比例達到100%。
五、嚴格規范文明執法,執法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一是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實施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農業、交通運輸等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實現同一領域“一支隊伍管執法”。落實《關于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推進鎮街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公告下放鎮街第一批行政執法職權事項共279項,推進101個鎮街實行綜合行政執法。二是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全面推行。全市327個行政執法主體通過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共錄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清單、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清單544份,錄入行政執法事項80058個,社會監督更加有力,執法水平明顯提高,行政違法行為大大減少。三是行政執法“兩平臺”應用加快推進。加快推廣行政執法信息平臺和行政執法監督網絡平臺應用,力爭在2021年底前實現省、市、縣(區)、鄉鎮(街道)四級行政執法主體全面應用“兩平臺”,實現移動辦案全覆蓋。四是執法監督管理不斷強化。組織受立案專項執法巡查7次,發現并反饋整改執法問題358個,報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違法受案立案等突出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六、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提升法治化營商環境水平。一是簡政放權力度進一步加大。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盡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則,大幅壓減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梳理出48項擬取消證明事項。二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完成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自查和系統目錄調整更新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機構,大幅壓減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確保中介事項清單在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保持一致。對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的859項事項進行顆?;崂?,統一事項標準,優化再造審批流程,簡化審批手續,減少申報材料,壓縮承諾時限。三是政務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新市政務服務中心進駐48個單位,進駐率從67%上升到92%;事項進駐1460項,進駐率從72%上升到91%;一窗受理率從70%上升到90%;網上可辦率從76%上升到97%;一次辦成率從12%上升到21%。四是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全面推進。加快市政務云平臺建設,全市33個單位的67個政務信息系統完成部署應用。推出“智慧政務進銀行網點”服務,實現了政務服務“就近能辦、多點可辦、少跑快辦”。市政務信息化服務項目管理完成建設上線運行,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不斷推進。全市政務服務大廳1845個窗口實行“好差評”線上線下一體化評價,政務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五是營商環境切實改善。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攻堅年行動,對各縣區營商環境進行第三方評估,全面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大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七、著力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一是人民調解工作不斷深化。警調銜接工作進一步加強,個人調解工作室建設不斷完善,合力化解矛盾糾紛的機制不斷完善。其中連平忠信鎮“老吳調解工作室”成為“做得好、信得過、叫得響”的調解工作品牌,受到省領導充分肯定。成立河源仲裁委員會,已受理仲裁案件5宗。全市各類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7672宗,調解成功7570宗,調解成功率達98.6%。二是信訪矛盾化解工作扎實推進。國家、省交辦我市38宗重點信訪問題已全部化解,辦結率100%,其中涉法涉訴9宗也通過調解、導入法定程序等方法落實化解。全市共受理環境信訪案件1943件,處理率達100%,辦結1939件、結案率為99.8%;衛健部門處理信訪件1484宗,辦結率100%。三是勞動糾紛有效化解。為723名勞動者追回被拖欠或克扣工資待遇等238.17萬元,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和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案件結案率均達100%。開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品牌建設活動,受理農民工法援案件341宗,追索勞動報酬及相關損失約800萬元。全省首創“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合作機制”,進一步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四是行政復議工作有序開展。推行行政復議案件開庭審理,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關共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47宗,審結161宗。五是加強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共受理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38件,立案124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04份,提起公益訴訟22件,行政機關采納整改率達100%,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依法決策制度執行有短板。有的地區和部門依法決策制度落實不到位,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有待加強。有的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意識不強,依法決策能力水平還不高。二是行政立法質量效率有待提高。立法人才不足,立法針對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清理、修改、廢止滯后,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機制有待完善。三是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有差距。執法隊伍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執法監督合力有待加強,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推進較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力度不夠,行政執法不作為、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現象依然存在。
下來,我們將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法治中國建設規劃(2020-2025年)》的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認真謀劃推進新發展階段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奮力開創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法治政府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扎實履行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二是進一步提升依法防控能力水平,嚴格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各項措施。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體制機制,完成年度立法計劃,加強重要領域立法。四是推動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持續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行應用行政執法“兩平臺”,深化鎮街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五是進一步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發展的能力,加強對憲法法律的學習宣傳,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落實,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