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第一批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擬安排計劃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內外經貿發展與口岸建設專項資金穩增長調結構事項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貿函〔2016〕93號)、《廣東省內外經貿發展與口岸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試行辦法(粵財工〔2017〕166號)和《廣東省出口增長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7〕5號)等有關規定,經組織申報、專業機構評審等程序,河源市商務局、河源市財政局聯合制定了2017年第一批外貿穩增長專項資金擬安排計劃,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8年2月24日-3月5日(7個工作日)。如對安排計劃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務局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單位名稱(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
聯系方式:河源市商務局 0762-3387039
信息來源:商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