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春夏火災防控工作,切實預防和遏制大型商業綜合體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勢的持續平穩,按照《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工商管字〔2018〕342號)和《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源市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安委辦明電〔2018〕159號)要求,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結合工商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時間
2018年7月至10月。
二、整治范圍
(一)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購物、旅店、展覽、餐飲、文娛、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于一體的城市商業綜合體(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
(二)總建筑面積5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批發市場。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強對整治范圍內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查處違反工商登記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企管科負責)。
(二)依法將違反年度報告有關規定的市場主體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企管科負責)。
(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大型批發市場安全生產檢查。按照《河源市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批發市場的專項整治工作。(市場科負責)。
四、工作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7月15日前)。各地要迅速動員部署,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任務和措施,細化工作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階段(7月16日至10月15日)。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要求,落實整治措施,把整治工作做實、做細。
(三)總結驗收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 )。市整治協調小組將組織人員對各地驗收工作進行抽查復核,檢查驗收情況納入地方各級政府2018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各地要加強協調指導,及時督促,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到實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廣泛發動。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范圍廣、任務重,各地要充分認識我市商業綜合體火災防控工作的艱巨性和嚴峻性,切實把這次專項整治作為破解消防安全突出問題、保障城市安全發展的重要舉措,作為服務保障民生、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來抓,要廣發動部署,務求整治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各地要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執法、案件移送機制,切實形成執法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開展。
(三)強化執法,高壓震懾。對檢查發現的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發現不屬于本部門查處職責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通報移送有關部門。
各地請于7月至9月期間,每月18日前報送當月工作小結;10月18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聯絡人:黃偉平 電話:0762-329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