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連平縣中央資金第三批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4個項目驗收復核結果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商務廳關于組織申報中央資金第三批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4〕211號)《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關于印發<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粵商務建函〔2024〕145號)等文件精神,我局組織了第三方機構對連平縣報送的中央資金第三批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的4個項目開展了驗收復核,現將驗收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日期:2025年9月28日-10月10日。如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間以書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務局反映。反映的情況應具有事實或證據,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凡不簽署真實姓名、不提供具體事實的材料,不予以受理。
聯系電話:0762-3387101。
附件:連平縣中央資金第三批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縣4個項目驗收復核情況匯總表.xlsx
河源市商務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