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市區道路啟用一批自動抓拍交通違法行為監控設備的通告
為規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和諧、有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公安局決定從2022年11月3日起,在市區道路啟用一批電子監控設備(詳見附件),對機動車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違法停車、逆向行駛、違反禁止標線指示、不戴安全頭盔、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各類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并依法給予處罰、記分。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識,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