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發改函〔2020〕205號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連平等2縣2座加油站改建規劃確認的復函
連平縣發展和改革局、和平縣發展和改革局:
來文《關于連平縣泥竹塘鐵礦加油站辦理改建規劃確認文件的請示》(連發改〔2020〕26號)、《關于河源市和平縣長塘加油站修改改建方案規劃確認的請示》(和發改〔2020〕326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一、為提高設施設備環保水平、滿足周邊群眾用油需求,同意連平縣、和平縣等2座加油站在原址基礎上改建(詳見附件)。
二、請通知加油站業主憑本規劃確認文件到有關單位辦理建設等相關手續。加油站改建期間,督促企業嚴格按申報項目內容進行改建,不得擅自建設與申報內容不相符的設施和設備;企業必須按相關規程施工,做好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加油站改建竣工后,你們要依據自然資源、住建消防、應急管理、生態環境、氣象、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有關證明進行復核,憑有關材料報我局審批并申領新證后,方可辦理營業手續。
三、本規劃確認文件有效期兩年。規劃確認文件原則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確需延期,應在文件到期前兩個月向我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加油站業主需在有效期內取得建設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之前,不得開工建設。
專此函復。
附件:原址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件
原址改建加油站規劃確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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