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2020年為廣東省公安交管部門“執法規范化建設年”
近年來,在全國各地偶有發生交警在執法中遭遇交通違法行為人使用言語或暴力阻礙執法的事件。部分交通違法者法律意識淡薄,個別交警執法方式欠妥是導致執法沖突事件發生的重要原因。
交警系統執法規范化建設事關黨和政府的法治形象,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是履行公安機關新時代使命任務的必然要求,是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載體路徑,是鍛造高素質過硬公安交警隊伍的核心要求。
為全面深入貫徹全國交警系統執法規范化建設現場會精神,進一步提高廣東省公安交管部門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廣東省公安廳將2020年確定為全省公安交管部門“執法規范化建設年”。
為此,廣東省公安廳制定《廣東省公安交管部門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總體工作方案》。2020年,廣東交警將根據《2020年廣東省公安交管部門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開展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明確執法裁量標準,減少執法隨意性,大力開展培訓練兵活動,創新便民利民渠道載體,如異地繳納罰款、快速辦理業務、學法減分等交管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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