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教〔2018〕142號
關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職稱
評審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qū))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東新區(qū)社會事務局、組織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xiàn)將省人社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8〕220號)轉發(fā)給你們,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推薦名額
全省正高級教師評審指標數(shù)為300名,省下達我市正高級教師評審推薦名額為18名(推薦人選中,擔任學校和教研機構行政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30%,其中學校正副職校長(正副職書記)推薦人數(shù)嚴格控制在推薦名額總數(shù)的20%以內,專職教研員推薦人數(shù)嚴格控制在推薦名額總數(shù)的10%以內)。為提高評審工作質量,我市的推薦名額采用差額推薦、擇優(yōu)推薦的方式產生。各單位上報正高級教師推薦人選材料時,須同時提供中小學崗位空崗使用申請表,無正高級崗位空缺的單位,不可推薦。
各單位在推薦過程中要堅持向一線優(yōu)秀教師傾斜,應統(tǒng)籌考慮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以及與基礎教育相關的教育教學教研機構的教師,并注意推薦人選在學段、學科、學校(單位)間的分布,推薦人選的結構,要與所轄地區(qū)教師隊伍規(guī)模、結構和教育教學水平相適應。原則上每學校(單位)推薦人數(shù)不得超過1人,并應在學校(單位)正高級教師崗位空缺數(shù)內進行申報和推薦。
二、推薦評審條件
推薦評審條件依據《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粵人社規(guī)〔2016〕5號之附件)中的《正高級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根據《關于做好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8〕86號)精神,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要求。繼續(xù)教育條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申報評審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8年職稱申報工作中繼續(xù)教育學時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辦〔2018〕215號)要求,提供2015、2016、2017年度參加繼續(xù)教育的有效憑證。
三、推薦評審程序
原則上依據《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辦法》(粵人社規(guī)〔2016〕5號之附件,以下簡稱《評審辦法》)進行推薦評審,具體程序如下:
(一)個人申報。學校(單位)根據當?shù)厝松纭⒔逃姓块T下達的推薦名額組織。符合條件的教師提出申請,按規(guī)定提交申報材料。
(二)學校(單位)審核推薦。學校(單位)成立推薦委員會,聽取申請人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的公開述職報告后,對其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意見。學校(單位)根據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意見,結合申請人任現(xiàn)職以來各年度的考核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申請人材料應經學校(單位)嚴格審核后,在本校(單位)內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三)縣級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社部門成立由相關專家和行政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審核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對學校(單位)的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集中審核,結合推薦名額,提出審核意見,經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復核后,確定推薦人選。審核小組在審核過程中,應嚴格審核申請人的申報材料,充分征求同行專家和一線教師的意見,評議申請人的專業(yè)素質和能力水平,將師德品質高尚、育人效果顯著、教學業(yè)績突出、教研成果豐富、示范引領作用強的申請人選拔推薦出來。確定推薦人選報市級主管部門。
(四)市主管部門考核推薦。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成立由教育教學經驗豐富、業(yè)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師及有關負責人、專家組成的,有廣泛代表性的正高級教師考核推薦委員會(一般不少于7人),對各縣區(qū)推薦的人選進行集中評議和推薦。市考核推薦委員會應組織考核小組通過聽課講課、談話或召開座談會聽取教師、學生和學校領導意見等形式,對各縣區(qū)推薦人選逐一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核意見。根據考核小組的考核意見,由市考核推薦委員會集體研究提出本市推薦人選。推薦人選需經考核推薦委員會委員半數(shù)以上同意推薦。推薦人選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人社部門復核后,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和人社部門公開網站集中公示,無異議后統(tǒng)一報送省評委會辦公室。
(五)省評委會評審。省評委會根據《評審辦法》、《資格條件》及有關規(guī)定,通過審閱材料、答辯等多種方式開展評審工作。評委由在高等院校、中小學、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機構等單位正高級崗位上任職、相同或相近專業(yè)的專家組成。申報人答辯工作安排將另行通知。
(六)評后公示。省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在省教育廳和申報人所在地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學校(單位)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審核確認。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進行審核確認后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備案。
(八)發(fā)文公布。經審核確認并備案的人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正式發(fā)文公布,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fā)證書。對公辦中小學在編在崗教師,各地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及程序,及時辦理聘用手續(xù),并兌現(xiàn)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四、評審收費標準
最終確定為我市推薦人選的評審費按省人事廳《關于轉發(fā)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fā)〔2007〕35號)執(zhí)行。省教育廳開具的繳費通知單統(tǒng)一由市教育局上報材料時帶回,以現(xiàn)金或轉賬方式通過銀行交付評審費,繳費或匯款、轉賬后請立即把銀行的繳款回執(zhí)或匯款憑證回單原件或復印件傳真至市教育局人事科,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將銀行回單傳真至省教育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對正高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各級人社、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加強當?shù)亟處熽犖檎w建設的高度,加強溝通協(xié)調,認真做好人選的推薦和材料審核、報送工作,把真正優(yōu)秀的教師推薦出來。
(二)堅持公開、公正和擇優(yōu)的原則。各單位在推薦工作中要做到公開、公平和公正,廣泛聽取意見,經民主推薦、集體討論研究、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推薦人選。被推薦人需在本單位全體人員大會上進行公開述職。述職的有關情況(會議范圍、參加人數(shù)等)須在申報表“公開述職情況欄”中由單位領導詳細填寫。
縣區(qū)教育局對學校推薦的人選和材料要進行認真審核,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確定推薦上報人選。
市教育局成立推薦評審委員會,對各地推薦的人選進行評審,評審時要嚴格掌握條件,認真審核材料,堅持實事求是、寧缺勿濫、好中選優(yōu)的原則,切實保證推薦上報人選的質量。
(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各地、各校要加強師德建設,教育和引導廣大教師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規(guī)范學術行為。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申報表》和《推薦表》中的申報人個人承諾欄,要求申報人承諾填報內容及提交評審材料真實、準確,沒有弄虛作假行為。該欄務必由申報人親筆簽名。未簽名的材料各地、各校不予上送。各地、各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對被推薦人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的辦法。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將對申報者按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對材料審核把關不嚴或者參與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領導和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四)按時上報推薦申報材料。請各單位于2018年11月2日下午下班前將推薦申報材料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并同時在省教育廳教師工作門戶網完成網上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關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粵人社發(fā)〔2018〕220號)
2.2018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材料報送要求
3.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表
4.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表
5. 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評前公示情況表
6. 2018年中小學正高級教師推薦人員情況表
7. 廣東省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聘用情況統(tǒng)計表
河源市教育局 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