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告知公告(河市監高新罰告公告〔2024〕1號)
經查,河源市辰新企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等14戶(詳見附件:擬吊銷企業名單)企業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公司成立后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后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但公司依法辦理歇業的除外。”所指的違法行為,本局擬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六十四條第(一)項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五十七條及《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自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上述市場主體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并可要求聽證。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聯系人:歐陽可忍、黎思余 聯系電話:0762-3609522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8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