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吸取“6.25”河南商丘武術館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市培訓機構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據市安委辦《關于切實加強全市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主動作為,結合市場監管職能,專門印發了《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積極配合做好全市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就積極配合做好全市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進行了專門部署。
《通知》指出,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明確目標,提高做好培訓機構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認識。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市關于消防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嚴格按照當地安委辦的統一部署,全力配合教育和人社等部門對轄區內的培訓機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督促整改隱患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為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職,確保培訓機構證照齊全。要嚴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等有關要求,嚴把培訓機構市場主體準入關,認真貫徹執行《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嚴格按照“先證后照”辦理校外培訓機構登記注冊,要求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必須經所在地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取得辦學許可證后,再登記取得營業執照,才能開展培訓業務;未經教育部門批準,并取得營業執照,任何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家教、咨詢、文化傳播等名義向中小學生開展培訓業務。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培訓機構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發揮無證無照綜合治理的作用,加強信息互通對接,對檢查發現的“無證無照”“無證有照(含超范圍經營)”等情況及時通報給相關主管部門;對相關部門通報的“有證無照”的培訓機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及時進行處理,形成監管合力。
《通知》要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范培訓機構管理的規定,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培訓機構的監管,在開展收費、廣告宣傳、反壟斷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日常監管工作及開展登記信息、公示信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時一并督促培訓機構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共同營造安全放心的培訓環境。
據悉,對全市開展培訓機構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將持續三個月,于2021年7月20日開始至9月25日結束。
(市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科 黃新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