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傳播,維護廣大市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現就全市餐飲業做好疫情防控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嚴格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確保所經營的畜禽、肉類產品等食品原材料來源可溯、合法合規。
2、禁止經營、貯藏、食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經營場所、招牌、菜單禁止出現有“野生動物”字眼。
3、不得在餐飲服務場所內飼養和宰殺畜禽動物,飼養和宰殺畜禽動物區域應與餐飲場所保持適當距離,并每天做好清潔消毒。
4、切實加強員工健康檢查,嚴格落實員工晨檢制度,發現有發熱、感冒、呼吸道感染的應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及時就醫;從業人員要保持個人清潔衛生,在上崗前、制備食物前、餐前便后、接觸垃圾后,要用流動水和皂液洗手;所有員工應戴口罩上崗,且按規定及時更換。
5、切實落實消毒保潔制度,確保餐用具清洗消毒后使用,每天對保潔設施和區域進行清潔消毒;保持加工場所和就餐場所空氣流通,定期對場所地面、衛生間、電梯間、空調及空氣過濾裝置進行清潔消毒;提供網絡訂餐送餐服務的經營單位應對外送餐食的保溫箱、物流車廂及物流周轉用具每天清潔消毒。
6、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落實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需要燒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時食品的中心溫度應達到70℃以上。
7、切實落實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從業人員應提醒就餐人員在就餐前洗手,對消費者進行發熱癥狀提醒,盡量勸阻有發熱、感冒、咳嗽癥狀、呼吸道感染的消費者進入,有條件的門店可配備紅外線測溫儀,提供顧客體溫檢測。疫情防控期間不接待大規模宴席、聚餐活動,最大限度減少人群集聚傳播風險。
8、切實加強外地返回河源員工管理,從疫區節后回流或途經疫區的員工要引導其主動到當地社區(村)登記,未出現發熱病癥的,按要求進行不少于14天的醫學觀察或隔離觀察,如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癥狀,要及時就近至開設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社會各界發現餐飲服務單位經營野生動物等違法行為,歡迎撥打12345、12315熱線舉報。
河源市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