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18年春運期間價格管理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237號)要求,我局依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實施細則》(粵交運〔2010〕57號)和《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的實施細則》(粵交運〔2010〕5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啟動廣東省道路客運價格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方案的通知》(粵發改價格函〔2018〕263號)規定,重新對河源市粵運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河源汽車客運站、新城汽車客運站的客運票價進行了核定和并予以備案,新報備的客運票價從2018年1月30日開始執行,現予以公示。
附件:
1、廣東省汽車客運站明細票價報備表(河源汽車客運站);
2、廣東省汽車客運站明細票價報備表(河源汽車客運站);
3、跨省班車客運春運期間票價備案表。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31日
2018年河源站汽車客運廣東省汽車客運站明細票價報備表.xls
2018年新城汽車客運站廣東省汽車客運站明細票價報備表.xls
河源站跨省班車客運票價備案表.xls
新城站跨省班車客運票價備案表 .xls
信息來源:發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