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出臺
河源日報訊 記者 田紅秀 18日,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了解到,已經施行的《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規定,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縣區,將予以通報表揚;對考核結果為C級的縣區,市食安委將委托市食安辦會同相關部門,約談該縣區有關負責人。
據了解,《河源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的考核對象為各縣區,考核內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和食品安全狀況兩個方面,重點圍繞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和年度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完成情況進行評議考核。考核結果分A、B、C三個等級,其中得分排在前兩名的為A級,得分排在第三名及以后的為B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者重大損失的;縣區政府或其相關部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的;本行政區域內發生較大及以上級別食品安全事故的,考核等級為C級。
信息來源:河源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