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20〕6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源市加快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河源市加快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大力推進質量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快推進質量強省建設的實施方案> 的通知》(粵府〔2020〕50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0〕9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省構建“一核一帶一區”區域發展格局部署要求和李希書記關于河源工作的指示要求,堅持質量為王價值導向,完善質量治理體系,強化質量治理能力,創新質量治理方式,推動質量共建共治共享,進一步提升質量有效供給,為推動“示范區”“排頭兵”和“兩個河源”建設提供質量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市場主體責任落實為核心、消費者權益保護為基礎、保險救濟和社會救助為保障、質量基礎設施建設為支撐,行業組織規范自律作用充分發揮,政府依法監管、科學監管、有效監管的質量治理體系。
——質量基礎更加扎實。質量基礎設施的布局、協同服務能力與產業發展、政府監管和市場主體質量服務需求相適應,質量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市場主體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能力明顯提高。
——質量創新更加活躍。質量鏈產業鏈深度融合,技術研發、專利布局和標準研制協同推進,群眾性質量創新活動普遍開展,大數據智慧監管等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現代化監管方法手段在質量管控領域廣泛運用。
——質量環境更加優化。質量法律法規得到剛性執行,市場主體依法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平等受到法律保護,優質安全成為擴大市場需求的主要要素,優質優價環境逐步形成,社會資源向質量信譽良好的市場主體聚集。
——質量治理更加協同。責權利相一致原則有效施行,政府依法監管和市場主體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協同推進,社會救濟和信用建設相輔而成,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多元質量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質量供給更加有效。產品、工程、服務和環境質量水平穩步提升,高價值品牌明顯增多,質量競爭力顯著提升,質量對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率持續提高,人民群眾對質量獲得感不斷增強。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質量治理體系
1.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推行質量安全首負責任制,支持承擔首負責任的市場主體依法向負有責任的其他市場主體追償,利用市場規律構建生產、銷售、服務、消費等全環節質量責任追溯體系。明確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市場主體參與市場活動,要嚴格執行質量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等規定和行政許可、認證等規則要求,主動履行缺陷產品召回義務,全面落實質量承諾聲明。(市市場監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質量安全監管。全面實施智慧監管,逐步完善信息采集、深度調查、安全評價及預防干預工作體系,對接省產品傷害監測網絡。提高質量監督抽查覆蓋率,加強質量安全風險防控,防范區域性、行業性、反復性質量問題發生。開展質量問題“清零”行動,確保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安全。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建立重大質量問題約談機制,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市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優化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質量進一步優化,粵北生態保護屏障功能更加突出,生態河源建設取得新突破。綠色發展的體制機制對全省的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增強。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PM2.5濃度(微克/立方米)等約束性指標完成省下達任務。(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4.加強質量行業自律。支持社會組織等以自身名義依法開展質量品牌評價、質量比較試驗、團體標準研制、質量提升服務等活動,按照“誰組織誰負責”原則承擔法律責任,及時、客觀、公正地向社會傳遞質量信息。支持行業協會和商會等社會組織、專業機構、行業龍頭企業等建立用于產業協同研發設計、標準研制、質量管理、品牌創建和知識產權運用等服務平臺,培育市場化質量技術服務業態。(市市場監管局、民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質量社會監督。支持消費者委員會等社會組織對嚴重質量侵權行為提起公益訴訟,激發消費者主動維權意識。完善消費投訴處置機制,推進質量侵權違法行為舉報和獎勵金發放“一門式”“一網式”便捷服務,保護消費者依法維權。建立完善質量信息公開機制,加大質量監測、違法案例和消費投訴等信息公開力度,發揮新聞媒體等社會監督作用。(市市場監管局負責)
6.營造良好質量治理法治環境。圍繞我省地方質量法規體系,強化對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的鼓勵、引導和保護。推動質量安全責任保險和社會救助制度,建立完善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及風險調查制度,營造良好質量治理法治環境。(市市場監管局、司法局、金融局,河源銀保監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質量治理能力
7.夯實質量工作基礎。圍繞質量安全技術保障,合理布局產品、工程、環境質量檢驗檢(監)測機構和服務質量監管平臺。開展檢驗檢測機構能力驗證和能力比對,建立完善檢驗檢測數據庫。加強認證機構、獲證企業監管,提升認證的有效性。(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局、科技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企業質量能力建設。開展行業專家“診脈”行動和中小微企業提質行動。推動將企業質量創新和質量基礎設施支出納入研發經費支出范圍,依法享受加計扣除稅收優惠和創新券等其他扶持政策,支持企業加大質量投入。鼓勵金融機構將企業質量水平、標準水平、品牌價值等納入企業融資授信重要依據,引導帶動更多社會資本支持企業質量提升。(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金融局,市稅務局、河源銀保監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加大質量人才培養力度。推動建立質量行政監管人員和技術檢驗機構人員到專業實驗室和企業實習見習制度,不斷提高質量監管能力和水平。推動將質量專業知識納入全市高等院校理工類、管理學類專業的基礎課程,將質量、標準等基礎知識培訓納入“廣東技工”工程,培養有專業、懂技術、熟悉質量管理的復合型技能人才。根據省的統一部署,完善質量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標準,強化質量管理實踐的職稱評審導向,支持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申報質量專業技術職稱。圍繞戰略性產業集群和傳統優勢產業,遴選培育一批質量標準人才。(市市場監管局、教育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廣泛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利用5G、人工智能、區塊鏈、增強現實/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和物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實施傳統業態數字化改造,提高質量信息的采集、追蹤、分析和處理能力,加強質量大數據分析運用,提升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安全動態監管、質量風險預警、突發事件應對、質量信用管理的效能。運用“質量廣東”綜合服務平臺,收集、響應企業質量服務需求,發布質量權威信息,提供質量專業知識網絡培訓,促進企業與專業機構、技術專家交流合作。(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提升國際貿易應對能力。開展企業經營合規管理標準體系宣傳貫徹,引導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標準化建設,提升出口企業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支持專業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境外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跟蹤、翻譯和評議,加強我市出口產品境外被召回、通報、退運等信息監測和研判,為出口企業提供預警信息和解決方案,提升出口企業應對技術性貿易措施的能力。(市商務局、市場監管局,河源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質量治理方式
12.推進質量鏈產業鏈深度融合。以產業鏈為紐帶,依托行業協會、產業聯盟和大中型骨干企業,提升重點領域上下游產業標準的協同性和配套性,建立覆蓋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的標準體系。開展重點產品與國內外標桿產品的執行標準和質量指標“雙比對、雙提升”,深入分析產品標準、質量、品牌和技術性貿易措施等,指導完善產業鏈標準體系、質量管理體系,推動產業集群向產業鏈中高端提質升級。推動企業做平臺支撐,做高質量產品,不做低端產品,產品質量進一步“融灣”“融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場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3.推動技術專利標準協同創新。以先進標準助推研發成果轉化落地,積極支持項目研發成果和必要專利轉化為技術標準,形成核心技術和專利標準化的典型案例和成熟模式,推動技術研發、標準研制與專利布局有效銜接。支持檢驗檢測等專業機構開放實驗室,推動技術專家與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研發人員溝通交流,聯合開展質量創新和技術攻關,強化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和技術標準研制,提高企業研發起點和質量創新能力。(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推廣群眾性質量創新活動。廣泛開展質量改進、質量攻關等群眾性質量活動,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開展優秀質量管理小組、信得過班組評選,開展質量標桿交流活動,激發質量創新內生動力。鼓勵企業廣泛開展質量信得過班組、QC小組評選等質量管理活動,不斷提升全員質量管理水平。(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5.實施中小微企業質量精準幫扶。探索建立質量幫扶企業跟蹤機制,根據幫扶效果進一步加大對質量工作的投入力度。支持專業機構設立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平臺和“產品醫院”,加強與產業集群長期合作,開展產品質量“問診治病”以及產品生產者“強身健體”,為產業發展和企業質量提升提供計量測試、標準研制、檢測認證、質量管理、品牌建設、知識產權、“兩化”融合、技術改造和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等綜合服務。(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工業和信息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質量治理環境
16.倡導重質守信質量文化。弘揚質量文化,形成以質取勝、追求卓越的質量共識,自覺抵制質量違法行為,形成政府重視質量、企業追求質量、社會崇尚質量、人人關心質量的氛圍。將質量標準要求作為政府采購、場交易的基本要素,推動“拼價格”向“拼質量”轉變,實現“優質優價”目標。(市市場監管局、財政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強化質量信用監管。探索建立“區塊鏈+質量監管”平臺,開展信用監管先行試點。將生產者、經營者(含銷售者、電商平臺、場開辦者等) 的質量違法行為,以及檢驗檢測、認證、咨詢、質量品牌評價等第三方機構和社會組織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或認證結論、不履行有效跟蹤法定義務、違法違規提供咨詢服務或開展質量品牌評價等違法行為,納入市場主體及相關責任人員信用記錄,對嚴重質量違法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產品質量標準水平支持企業“走出去”。建立健全防護產品出口企業幫扶綠色通道。強化出口企業合規經營意識,開展企業經營合規管理標準體系宣貫,引導企業加強經營合規管理標準化建設。鼓勵檢測認證機構取得更多境外資質認可,降低企業出口交易成本。建立以中小微企業為主要援助對象的知識產權援助制度,提供知識產權海外申請、布局和維權援助等公益性服務。(市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市委臺港澳辦、河源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升質量治理效能
19.完善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積極爭取省有關部門支持并批準我市開展市政府質量獎項目,優化市政府質量獎評審制度,發揮質量標桿示范引領作用。對推進質量工作成效突出獲得國務院督查激勵的地方及相關單位和人員,以及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省政府質量獎等獎勵的單位和人員,市政府予以通報表揚。(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培育高質量品牌。支持市場主體創建自主品牌。創新支持品牌建設的金融產品,探索設立品牌無形資產交易市場,支持企業利用品牌資產質押融資。推進農產品品質品牌融合發展,加強地理標志產品保護,擦亮“萬綠河源”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打造供應粵港澳大灣區優質農產品洼地。借助交易會、博覽會和“質量月”等活動,宣傳推介河源產品,推廣河源標準,講好河源品牌故事。(市市場監管局、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金融局,河源銀保監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開展高端品質評價。推動質量評價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滿意度”躍升。鼓勵行業協會和專業機構制定質量分級標準,對重點產品試點開展質量分級評價。推進重點行業專業化質量分級試點工作,推動建立質量分級、應用分類的市場化采信機制。(市市場監管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質量強市建設要求,把質量發展目標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質量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質量工作機制,加強質量政策引導,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履行部門質量工作職責,制定產業發展、科技研發、人才培養、技術改造等政策措施和實施行業監管要突出質量要素,強化質量導向。(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質量工作投入。市級分年度設立規模為500萬元的質量提升發展基金,按照滾存使用的原則用于支持提高制造技術及工藝水平、提升產品質量、研究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建設應用現代質量管理體系等質量創新和質量提升行為。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大質量工作投入,落實質量監管所需經費,并根據發展需要適時設立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各有關部門要在部門年度預算內統籌安排質量工作專項經費,支持開展質量提升活動。(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督查考核。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工作舉措和時間進度,持續推進質量強市建設各項工作任務。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適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工作總結和評估,堅持問題導向,發揮政府質量工作考核導向作用,督促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