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辦函〔2020〕54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的重要指示精神,進一步做好穩外資工作,加強對在談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服務,切實有效解決在談重大外資項目在落地和籌建過程中的困難,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做好穩外資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府辦〔2020〕15號)等文件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建立我市在談重大外資項目縣(區)首席服務官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機構
各縣(區)成立在談重大外資項目首席服務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由縣(區)政府(管委會)分管招商引資工作的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區)工業園區管委會,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招商(投促)、政務服務數據管理等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即為具體項目的首席服務官。
二、首席服務官工作職責
首席服務官由縣(區)首席服務官工作領導小組委派,代表縣(區)政府(管委會)行使職責,一般實行輪崗制,為指定的在談重大外資項目提供從簽約到竣工投產全過程跟蹤服務。具體為:根據投資者需求,堅持“我要辦、馬上辦”原則,協調相關部門,按照全程督辦、限時辦結、無償服務的要求,為企業辦理從注冊、投資立項、項目環評、用地審批、規劃建設、施工許可等直至投產運營所需辦理的一切手續,協調解決辦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向投資者提供政策法律和政務信息咨詢服務。
三、首席服務官服務范圍
凡是在該縣(區)投資的投資總額達1000萬美元(含)以上在談重大外資項目(包括現有外資企業增資擴股項目達到以上規模的)。
四、首席服務官服務時限
從在談重大外資項目簽約直至投產運營。根據工作需要可延長服務時間或調整首席服務官。
五、組織實施
(一)實行首席服務官工作信息月報告制度。首席服務官應每月向首席服務官領導小組匯報工作開展情況、項目問題收集辦理情況等。
(二)加強政策宣傳。首席服務官應向投資者積極宣傳縣(區)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幫助投資者了解、用好各項政策,指導項目爭取政策支持,推動政策落實。
(三)加強項目建設問題收集。首席服務官應深入項目調查研究。每月至少1—2次到項目現場調研,至少1次到項目現場辦公,傾聽投資者呼聲,了解并收集項目建設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幫助投資者剖析原因、研究對策。
(四)大力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在辦理項目建設手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首席服務官應立即向首席服務官領導小組匯報。屬于本級的,各相關單位應全力配合,限時辦理;對因政策原因暫時難以解決的,做好解釋工作;對不屬于本級職責范圍內的問題,及時協調上級有關單位解決;對普遍性問題和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并提交首席服務官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市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在談重大外資項目的總體指導協調,會同有關職能部門,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需市級解決的問題,推動項目建設。
(五)定期召開首席服務官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會議由領導小組組長召集,或委托副組長召集,每月至少召開1次領導小組會議,聽取首席服務官工作情況匯報,收集匯總在談外資大項目建設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方案,確保項目建設順利推進。
六、工作紀律
首席服務官應自覺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以狠抓落實的良好作風為企業排憂解難,貼心服務項目,不增加企業負擔,嚴禁吃、拿、卡、要,謀取私利等違規違法行為。
七、監督問責
首席服務官工作領導小組對首席服務官進行全面監管。對工作不力、相互推諉、工作失職、違反工作紀律造成重大影響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建議組織給予調離崗位或免職。情節嚴重或有違法行為的移交監察部門處理。
河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1月5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