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授予市高新區第三批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
河府〔2020〕5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市高新區創新創造活力,優化新區營商環境,提高新區辦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推進新區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授予江東新區、市高新區相關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的實施意見》(河委發〔2017〕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有關規定,經市委同意,市政府決定授予市高新區第三批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共91項(見附件)。請相關單位嚴格按照《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做好權限事項的委托工作,與新區簽訂行政委托協議,同時要積極加強對新區接權部門的業務指導,確保新區接權部門能用權、會用權、用好權。市高新區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要求,主動加強同市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強化能力培訓,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所承接的權限事項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河府[2020]52號附件:授予市高新區第三批市級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清單.xlsx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