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2016〕69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研究,決定: 任命黃吉文同志為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免去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任命殷乘勝同志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何偉光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免去黃遠程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信息來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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